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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激发广大农民的创业创新热情,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良好氛围,推动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再上新台阶,树立新型职业农民典型,激励更多的优秀人才在农村创业兴业,在成功举办了第一届“十佳新农民”评选活动的良好氛围下,今年由我厅举办、山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心承办,继续开展第二届“十佳新农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9年9月-10月。
二、范围和名额
1.评选范围:评选范围为近3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养的优秀农民学员。已获第一届全省“十佳新农民”、“全省优秀职业农民”、“百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全国杰出农村实用人才”、“全国杰出新型职业农民”、“风鹏行动新型职业农民”等项目的人选,不再纳入推荐范围。
2.评选名额:每县推荐1名候选人。
三、推选条件
“十佳新农民”应是以农业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的新型职业农民,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务实创业,生产经营规模适度,在乡村振兴和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中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能够为广大农民提供可学习、可效仿的成功经验;
(3)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带领农民增收、脱贫攻坚等方面示范带头作用显著;
(4)在当地口碑好,得到群众和基层干部认可;
(5)从事农业行业3年以上,产业发展良好,有较高经济收入。
四、评选程序
候选人应由各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公示5天,于9月30日前将《山西省第二届“十佳新农民”推荐表》(附件1)、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和《山西省第二届“十佳新农民”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连同候选人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邮寄至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电子件一并发送邮箱)。省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
五、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王 艳 0351-8235650
E-mail:sxsnytkjc@163.com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