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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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5065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类
发布机构: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29日
标      题: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923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晋农综函〔2025〕198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29日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923号建议的答复

梁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山西省发展中药材全产业链开发项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山西是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药的重要发祥地,是全国道地中药材重要产区之一。有着发展中药材优良的基础条件,药材品种资源独特,道地药材发展潜力巨大。中药材资源1788种,占全国的14%,也是“北药”的道地产区和主产区,发展中药材全产业链开发项目对于山西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增收、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但也确实存在您指出的规模化、标准化种植程度低、产地加工能力不足、种植基地布局有待完善等问题

一、关于您提出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建议。

一是2020年3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实施方案》(晋发〔20207号),对中药产业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2022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202252号),加强道地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建立黄芪、连翘、党参、苦参、酸枣仁等道地中药材原产地野生资源保护区,支持建设道地中药材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圃,开展种质资源收集评价。二是“十四五”以来,省农业农村厅实施中药材产业发展、东药材平台、中药材资源保护利用等项目,投入资金3亿多元,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其中,2025年安排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资金3000万元,用于促进中药材标准化基地建设和产地初加工主体培育。三是以国家林草局《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3个通则》和《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及《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指导,林草局出台了《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和《山西省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3-2030年)的通知》系列政策性文件,推动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进一步提升基地建设水平,从源头加强中药材质量保障。四是在实施中药材GAP方面。目前省药监局积极推进GAP相关工作开展,去年组织召开中药材GAP实施推进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林草局及业内人士交换意见和建议,组建了GAP专家工作组,牵头起草了《山西省贯彻落实<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意见》并已完成征求意见工作。

二、关于您提出的“打造中药材加工“新标杆”等建议。

在中药材趁鲜切制方面,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药监综药管函[2021]367号)(以下简称《复函》),省药监局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开全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工作视频会议,并按照按照《复函》相关要求,积极制定并公开了鲜切药材目录、趁鲜切制加工指导原则,目前收录趁鲜切制药材品种27个。在中药材炮制加工使用方面。为持续加快我省中药标准体系建设步伐,全面提升中药质量保障水平,通过广泛了解临床用药需求,征集生产企业意见建议,加快推进我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地方标准增修订工作;此外,省药监局持续推动我省地方标准的编撰增修订工作,此次共收录91个品种地方标准,目前已进入排版印刷阶段,为提高我省中药质量控制水平提供了安全保障。下一步省药监局计划开展GAP基地实地考察,进行GAP基地试认证工作,不断推进我省中药材种植规范化、标准化;遴选趁鲜加工示范企业,延长中药材产业链条,不断提高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质量水平;继续优化完善各项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逐步提高审评审批效能,持续畅通沟通交流机制,努力实现以产品的高标准引领产业链的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您提出的优化林下经济产业布局”等建议。

山西是传统中药材主产区,目前,林下中药材种植已遍布全省,形成以连翘、党参、柴胡、黄芪为主的30余种林药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森林资源优势,以林草局名义印发《山西省林下经济发展指南》,引导林农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优势,在经济林和生态林下套种林药,确定全省第一批20家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名单,并予以授牌。截至目前,全省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到640万亩,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和技术帮扶,全省逐步形成一批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下一步,省林业和草原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安排,充分发挥林下种植中药材的优势,着力加强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和产地加工的示范和推广,延伸中药材产业链,引导各地长远规划、合理布局,从药材道地性和产区道地性提升中药材质量。

感谢您对省政府中药材产业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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