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0439 | 主题分类: | 政策法规类 |
发布机构: |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03日 |
标 题: |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托管省级优质服务主体评定与监测办法(暂行)》的通知 | ||
文 号: | 晋农经发【2002】9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03日 |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和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化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培育壮大托管服务主体,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十四五”期间在全省评选100个农业生产托管省级优质服务主体,并加强动态监测。为规范开展评定监测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农业生产托管省级优质服务主体评定与监测办法(暂行)》,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农业生产托管省级优质服务主体评定与监测办法(暂行)》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3日
相关解读:一图读懂农业生产托管省级优质服务主体评定与监测办法(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