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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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15027601AAF/2020-00070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类
发布机构: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推进2020年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实施意见
文      号: 晋农办市发〔2020〕81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25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推进2020年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省联通公司: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通知》(农办市201912)和《山西省信息进村入户工作方案》(晋农市20174)部署,现就推进2020年全省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农民生产生活信息需求为导向,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为契机,加快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省推进,全面提升益农信息社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让普通农户不出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出户就可享受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助力数字山西和乡村振兴建设。

(二)目标任务。2020年新建益农信息社5261个。2020年底,益农信息社覆盖全省80%以上行政村,平台点亮率达到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高质量完成整省推进建设任务

1.落实落地建设任务。201912月省厅以《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控制数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1972号)向2020年承担益农信息社建设任务的各市下达了建设补贴资金,在大同、忻州、临汾和吕梁4市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市推进。各相关市要督促各项目县进一步将建设任务落实落细,加快任务分解,细化到乡、村。各项目县要明确时间节点,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2.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各地按照《农业农村部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规范》要求,结合实际,科学规划标准社、专业社和简易社建设比例。坚持按照具备“六有”标准、能够提供“四类服务”功能的要求进行建设和改造完善。标准社要严格按照省厅《“益农信息社”门头及标牌设计制作规范说明》要求,选定门牌,统一门头标牌、统一编号,专业社和简易社可遵循醒目简洁实用原则参照执行。

3.统筹做好选点选址。选址选点工作要在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统筹下,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运营商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应综合考虑村镇分布、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交通便利程度、辐射带动能力、农业农村主导产业发展和村委班子工作能力等因素选择建设益农信息社。站点选择上坚持“整合资源,提升质量,共建共享”,已建有电子商务进农村、“科普e站”、“供销e家”等站点且正常运行的应优先作为益农信息社站点提升完善,原则上不再新建站点。确需新建站点的可采取竞争性申报、综合评议等方式选择确定。

(二)全面开展益农信息社建后运营

4.扎实开展益农信息社县域运营商招募

县域运营商是益农信息社县域市场化运营的实施主体,是实现益农信息社可持续运营的关键所在,支持鼓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广开思路,创新开展益农信息社市场化运营工作。县级运营商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市场化手段招募,业务上受省级运营商指导。新建益农信息社的县,可以先期选定符合要求的县级运营商,鼓励县级运营商参与益农信息社选点、选址、建设和运营全过程,形成县级运营商与益农信息社一体运作、共建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已完成益农信息社建设任务的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确定县级运营商开展益农信息社运营工作。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要优先选择本县电商运营中心作为益农信息社县域运营商开展县域运营工作,也可选择熟悉农业农村情况、具有一定运营能力的电商企业开展县域运营。鼓励市级以农业信息化工程为依托,统筹开展全市益农信息社运营。

5.点亮省级信息平台

各地要在省级运营商的具体指导下,完成省级平台村级信息员注册,建立村级网页,为积累农业农村大数据打好基础。鼓励各级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益农信息社和线上平台开展涉农信息采集、监测。

6.建立益农信息社服务清单

各县要在2020年底全面落实益农信息社服务清单制度,建立益农信息社服务清单,实行服务内容“菜单式管理”。线下站点服务要覆盖本村范围内所有人员,线上平台服务要辐射本村在外务工村民。服务清单要通过村级益农信息社站点进行公开、公示,广泛宣传,让服务对象对益农信息社及服务内容家喻户晓。

(三)全面提升益农信息社服务能力

7.聚集优化平台服务资源

省级运营商要继续推动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与12316三农服务热线融合发展,实现数据资源互联互通。优化美化益农信息社PC端和APP端平台,注重时效性、参与性,提高用户体验感,增强用户粘性。要深入对接“三晋通”等政务服务平台,优化丰富与广大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基础公益性信息服务资源和政务服务资源。各地区要在省级运营商提供服务资源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推进益农信息社与基层服务体系结合,协调接入本地涉农服务资源,实现涉农服务事项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    

8.强化信息员选配及能力提升

信息员具体承担“益农信息社”日常信息服务工作,每个村级站至少配备1-2名“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务、会经营”的村级信息员。县农业农村部门要配合省级运营商做好新建益农社信息员平台应用培训工作,确保每个信息员能用会用。各地要充分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政策支持,将益农信息社信息员优先统筹纳入培训对象,开展能力提升培训。信息员培训应分类实施,区别对待,对于简易社信息员应侧重于培训公益和便民服务,确保能够为农民提供各类基本信息服务;对于基础条件好、文化素质高、创业意愿强烈的专业社和标准社信息员应更多注重营销、电商、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运营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规范完善管理制度

省级运营商要在农业农村部信息进村入户工作规范的基础上,完善益农信息社和村级信息员管理制度。改进全省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数据报送方式,逐步形成联网直报制度。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月报制度,确保报送信息准确及时。

(二)建立多元化投资渠道

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是政府补贴项目,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主体”“民建公补、公管民营”的原则,建立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多元化投资渠道。各地要利用省级补贴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缺什么补什么”的方式,建设“益农信息社”。省级补贴资金要按照“谁投资建设补贴谁”的原则,对益农信息社投资的市场主体给予补贴。市县两级要参照省里的做法,加大财政投资力度,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各地特别是贫困县要积极整合现有资金渠道,包括电子商务进农村、金融惠农、“供销e家”、电商惠农、快递下乡、“科普e站”等项目渠道的有关补贴资金和物资,集中各方面力量建设益农信息社。积极引导撬动社会资金,包括省级县级运营商、服务商等社会资本投入到益农信息社站点建设上来。

(三)强化风险防控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风险排查,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对运营商的监督、指导,重点关注其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对其在本行政区域内益农信息社运营的重大经营决策,应提前做好沟通。省级运营商是县级运营的第一责任人,要指导运营商有效防控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技术风险和网络安全风险,确保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安全规范推进。

()严格项目管理

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具体组织项目实施。各县要将益农信息社选址选点、信息员情况、信息社配置清单报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市级统一汇总后报省厅。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整市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市进行调度推进。工程实施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要按照与县级建设方的协议内容进行初验,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项目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各市县要认真总结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将资金使用和工程完成情况专题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附件:2020年山西省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益农信息社任务分解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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