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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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15027601BAX/2020-00139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类
发布机构: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申报和工作推进的通知
文      号: 晋农办市发〔2020〕141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22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申报和工作推进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202号)部署,为了进一步提升我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质量,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狠抓政策落实,规范过程管理,做好跟踪服务,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前期工作

(一)迅速成立各级工作专班。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健全工作协作机制,积极与财政、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对接,迅速抓好工作落实。实施县(市、区)要成立以分管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专班,切实做好农产品仓储保险冷链设施建设申请受理、资格审核、设施核验、奖补公示等工作,鼓励探索开展“一站式”服务,保证工作方向不偏、资金规范使用,建设取得实效。

(二)抓紧编制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当前,农业农村部正在抓紧编制《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省农业农村厅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已经启动规划编制。各市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聚焦“菜篮子”工程建设短板,精准掌握本地鲜活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现状和存在问题,将《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列入本级“十四五”部门专项规划,抓紧启动编制工作,10月底前完成编制工作。实施县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实施意见和省级实施方案,结合产业发展实际,科学编制县级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产业、实施区域、操作程序、进度安排、组织管理等重点内容。县级实施方案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后710日前上传农业农村部《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管理系统》报备。

(三)积极开展政策宣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前期政策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互联网等多种传播途径,宣传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提升政策知晓率,营造积极开展设施建设的社会氛围。积极开展政策宣讲,通过举办培训、编写实用手册和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讲解政策要点,提高农民对农产品保鲜冷藏重要性的认识,调动参与建设的积极性。

(四)尽快启动申报审核工作。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APP和新农直报APP已正式上线运行,运城市整市同期开展系统试申报,其他实施县统一于625日开始系统申报。县级工作专班要在申报工作正式启动10个工作日前,向社会公布申报起止时间、方式内容等相关事宜,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下载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APP和新农直报APP,及时准确开展申报工作。县级工作专班要及时开展审核,反馈审核结果,在县政府网站等县主要媒体公示通过审核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建设内容等信息,公示期统一确定为5个工作日。原则上我省设施建设申报于715日前截止,810日前完成设施建设审核公示。

二、加强指导服务,严格过程管理

(五)全程公开建设信息。加强县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信息公开,综合运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以及村务公开、益农信息社等多种渠道,公开县域内奖补受益对象、设施验收结果、奖补资金、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各类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设施建设公平、公正、公开。

(六)加大技术服务力度。省农业农村厅已制定《山西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试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日常技术服务,县级可以聘请第三方技术支撑团队提供技术服务,帮助实施主体掌握技术,解决难题,确保设施当年建成、当年使用、当年见效和实现信息自动采集传输。

(七)加快建设验收办理。各地在受理建设主体验收申请后,应尽快组织对设施建设的规范性、与申报内容的一致性,与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开展验收工作。奖补资金超过1000万元的实施重点县,要由县级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验收,并于1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验收工作。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设施,及时通知建设主体进行整改。

三、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形成政策合力

(八)统筹用好支持资金。用好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支持资金,集中支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鼓励贫困地区将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优先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优先安排财政资金加大支持力度。鼓励贫困地区创新扶贫资金投入方式,探索扶贫资金支持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支持带贫主体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和相关金融机构将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给予信贷支持。鼓励各级政府整合涉农资金集中支持,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贷款给予适当的贴息支持。

(九)落实用电用地政策。省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惠政策,省自然资源厅正在研究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具体意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推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程涉及的用电用地政策落实。

四、加强内部控制,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逐项工作、逐一环节梳理查找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举措。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主体申请行为的信用管理,实行建设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诺,一旦发生问题,取消资金支持。坚决查处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对问题严重的,要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山西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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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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