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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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15027601AAG/2018-00415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山西省农业厅 成文日期:
标      题: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晋农计发〔2018〕26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17日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委:

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意见》(晋政办发[201710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乡村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32号),为做好2018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现就有关创建工作和奖补资金使用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

建设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现代要素集聚,“生产+加工+科技+流通”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培育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重要载体,是新时期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领驱动乡村产业兴旺的有力抓手。今年省委省政府把特优区、产业园和优势产业集群创建数量作为对各市考核重要指标,省里安排1.25亿元支持省级产业园创建工作,省农业厅、财政厅对2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联合评审,整合中央和省财政资金,前10名予以每个100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对后10名予以每个25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列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重大建设举措,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市级农业、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绩效考核,坚决避免“重申报创建、轻建设管理”等现象。各市也要切实抓好市县两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健全政策支持保障措施,形成国家级、省级、市县级梯次推进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体系,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把准目标,扎实推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

今年5月,省农业厅、财政厅联合组织专家对2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进行了综合评审。通过评审可以看出,省政府部署此项工作后,大部分省级产业园所在县能够按照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但也有一些县对创建工作流于形式,发文件成立领导组,却没有开展相关工作;对产业园的创建工作了解不深或理解有误;创建方案没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内容、任务,措施不具体等等。有关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县(市、区),要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落实产业园姓农、务农、为农和兴农的建设宗旨,以规模种养、加工转化、品牌营销等全产业链开发为主攻方向,以推动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为核心要务,聚焦做大做强主导产业,促进产业集聚、要素集聚和资源集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加强创业创新孵化,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要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农民与企业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产业发展、投资建设、产品经营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倡导开门办园,“有边界、无围墙”,注重吸引多元主体参与产业园建设,坚决防止产业园非农异化。

三、规范管理,提高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使用效益

今年2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奖补资金分两批下达,第一批每个250万元,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乡村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农业厅2018年第一批乡村振兴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18117号)已经下达。第二批评审前10名每个750万元,按照《山西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和动物防疫等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农财发[201853号)已经下达。有关市县要尽快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条件,补助对象,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等。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估。资金管理按照突出重点、集中使用、创新方式的原则,奖补资金重点用于改善产业园基础设施条件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坚决杜绝资金安排“小而全”和撒胡椒面。要积极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结合建设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产业园建设。要探索财政奖补资金股权量化、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有效方式,推动建立产业园发展与农民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奖补资金原则上不得直接用于企业生产设施的投资补助,不得用于建设产业园的楼堂馆所,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对于已有其他资金项目渠道支持的有关建设内容,原则上中央、省奖补资金不再支持。中央、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实施方案要与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确定的有关目标任务相一致,明确奖补资金具体支持内容、主要建设目标、总体资金筹措方案和资金使用进度节点,确保可操作、可考核。各市农委要加强督促和指导,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期原则上为2年。县级实施的,产业园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复,报市级农业部门审核备案。市级实施的,产业园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经市级政府批复,报省级农业部门审核备案。

四、强化考核,构建奖优劣汰管理机制

省农业厅将依据创建方案及中央、省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价,并建立能进能退、动态管理的激励机制。对创建成效显著、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产业园,继续安排奖补资金予以支持。对达到考核认定标准的将认定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对创建进展缓慢、辐射带动作用难以发挥、年度绩效考核成绩落后的产业园,将采取通报、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资格的处理措施。

 

 

山西省农业厅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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