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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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15027601AAG/2018-00447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成文日期:
标      题: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强化政策支持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晋农计发〔2018〕31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05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强化政策支持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和《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建管护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33号),鼓励各地加快划定与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

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优化农业区域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实施精准管理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完成承担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的重要性,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与建设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强化组织协调,逐级压实责任,确保今年年底前上图入库率达到80%、小麦划定任务全部完成,为明年全部完成划定任务打好基础。

二、强化政策支持

按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8]1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通知》(农办计[2018]17号)和《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建管护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33号)要求,整合统筹相关涉农资金,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差异化支持政策,着力支持功能区建设与发展。

(一)粮食生产功能区优先建设高标准农田。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在已划定或拟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并重点安排小麦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进度,尽早实现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全覆盖。

(二)农业生产补贴向功能区重点倾斜。鼓励各地适当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的小麦、玉米生产者补贴和生产补贴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将相关补贴向功能区集中。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办法,探索与功能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挂钩。

(三)各类项目投资优先支持功能区建设。继续扩大耕地轮作休耕试点范围,并向功能区倾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农业等试点示范项目,对功能区划定任务多、进度快的地方予以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厅安排各地的其他有关项目资金,要统筹考虑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支持。

三、加大工作落实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部门协调,倒排任务工期,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亲自抓,相关单位协同推进。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检查、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快工作进度。各地要确保工作经费,完善工作机制,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与确权登记工作统筹推进,力争确权完成一片、划定一片,做到能划尽划,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小麦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明年完成2120万亩粮食成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影响全省整体进度的,将约谈相关市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相关市人民政府。

(三)强化政策落实。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与当地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使用有关资金,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并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探索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特殊支持政策,切实提升功能区的综合生产能力。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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