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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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24964 主题分类: 项目管理类
发布机构: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9日
标      题: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晋农办发展发〔2022〕9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9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规发〔2022〕17号),为切实做好我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我厅决定开展创建单位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以县(市、区)为创建单位,创建条件为:

1.生产基础较好。农业生产结构优化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基本形成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的生产结构

2.装备水平较高旱涝保收高标农田比例较高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业用电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机制初步建立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数字化技术应用普遍

3.产业链基本健全已建成一批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能力较高物流设施初具规模吗,产业链条较为完整产业集中度融合水平较高

4.经营体系较为完备社会化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质量较高,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水平较高,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较好。

5.农业环境较为友好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农业现代化建设全过程农业生产清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较高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技术广泛应用基本实现绿色化转型生态化发展

6.政策支持保障有力地方政府积极性高支持力度大在用地保障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县域城乡融合等方面制定了创新性强实用管用的政策措施

二、创建任务

创建示范区应对标农业现代化目标任务,聚焦重点、突出特色,围绕推进农业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探索不同类型、不同经济条件地区建设农业现代化的模式和路径,示范引领同类地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发展,带动县域经济整体提升。重点任务详见附件。

、推荐名额及范围

各市可推荐一个县(市、区)申报创建可优先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所在地中择优推荐。

、推荐及创建流程

按照“县级政府申请、市级农业农村局推荐、省级部门择优遴选、省人民政府同意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创建”的程序开展推荐和申报创建工作。

(一)县级申报。由示范区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报文件应表述示范区拟创建类型,立足不同资源禀赋、区域特点、经济条件,总结县域农业现代化建设模式,凝练建设模式的内涵外延和主要特征,讲透模式的打法路数和创新机制,形成1500字左右的材料,以县级政府文件上报。同时填报《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基本情况表》。

(二)市级推荐。市农业农村局择优推荐本市拟申报对象,并于5月6日前报送推荐文件。

(三)省级择优遴选。我厅将会同有关厅局,组织专家就申报材料进行初评,确定推荐候选名单,并反馈各有关市农业农村局。

(四)编写创建方案。各市组织推荐候选县(市、区)编制示范区创建方案,并于5月23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五)申报创建。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和发改委将申报材料报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选条件。请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和发改部门,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和创建任务,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质量,真正把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反映本地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主体遴选出来。同时加强对示范区创建单位所在县(市、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前置审核,对政府债务风险较高、预警等级为橙色或红色的不得纳入创建范围

(二)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创建流程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材料,过时不候市级推荐文件一式三份,县级申报文件一式十份,PDF和WPS版电子文档光盘,同步发送电子版至sxsfzghc@163.com

联系人:申宇飞张晨斌 0351-8235239  

附件: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2 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4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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