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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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41912 主题分类: 项目管理类
发布机构: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5日
标      题: 关于开展2022年部分省级财政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申报储备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晋农计财发〔2021〕27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5日
关于开展2022年部分省级财政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申报储备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农业农村局,厅有关处站:

现就做好2022年部分省级财政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申报储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全省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任务,按照三类县划分统筹推进要求,以规划为引领、项目为支撑、县级为主体,聚焦特色优势产业,谋划储备一批落地实、投资大、效益好、示范性强的大项目好项目,推动“资金、服务”跟着项目走,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业农村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支持方向

粮食稳产保供、畜牧产业转型升级、果药茶提质增效、加工型马铃薯基地建设、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设施农业发展、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及平台建设、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生产托管等9大类(具体申报储备指南见附件1)。

三、项目储备申报程序

(一)县级申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储备通知,围绕省级重点支持方向等要求,结合当地特色优势产业打包申报项目,原则上每县(市、区)最多可申报2个打包项目(每个打包项目不超过3个省重点支持方向,并选定其中一项作为主导优势产业,主导优势产业年度投资总额占打包项目年度投资总额的60%以上),受灾严重县和重点帮扶县可适当增加1个打包项目。

(二)市级推荐。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有关规划布局对各县(市、区)实施方案进行指导、完善、审核,并按要求以市农业农村局推荐文件报送省厅。

(三)省级审核。省厅根据项目储备结果,围绕重点区域、任务清单等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重点帮扶县、灾情程度、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平衡安排财政资金,提出资金匹配方案,按因素法切块下达。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储备。此次储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市高度重视,对照省厅重点支持方向,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各县储备申报项目要切合实际、量力而行。储备申报项目必须是2022年本县(市、区)具备开工条件、确定实施的项目,不能为争投资虚列项目。各县(市、区)申报储备项目的建设任务原则上列入2022年省级重点工作月考核通报范围。

(二)科学谋划,严格把关。各县(市、区)要围绕“可实施”这个关键,加强对项目可行性论证,谋划项目具体的建设主体、投资规模、建设内容等,要严格做好项目论证关,提高项目申报储备质量,确保按时开工建设。各市县农业农村局要严格遴选实施项目主体。原则上,同一项目实施主体不得多头申报储备;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2020年及以前年度承担中央省级财政项目尚未验收(除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承担中央省级财政项目不按时开工、资金支付率低、资金长期闲置的实施主体不得纳入申报储备。

(三)认真编制,及时报送。各市农业农村局务于11月5日前将有关材料3份报(寄)送厅计财处,并同步将PDF版发送邮箱sxsnytcwc@126.com。逾期视同放弃申报储备。报送材料包括:推荐文件和各县(市、区)实施方案。推荐文件须以计财(财)文件报送,内容主要包括:推荐意见和《××市2022年农业项目申报储备汇总表》(样表见附件2)。各县(市、区)实施方案须以县(市、区)人民政府文件报送,内容主要包括:实施方案(通用模板见附件3)和《××县2022年农业项目申报储备情况表》(样表见附件4)。

附件:1.重点支持方向申报储备指南

2.××市2022年农业项目申报储备汇总表(样表)

3.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格式(通用模板)

4.××县2022年农业项目申报储备情况表(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1.重点支持方向申报储备指南

附件:2.××市2022年农业项目申报储备汇总表(样表)

附件:3.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格式(通用模板)

附件:4.××县2022年农业项目申报储备情况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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