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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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3937 主题分类: 项目管理类
发布机构: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15日
标      题: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加快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审计整改和支付进度的通知
文      号: 晋农计财发〔2022〕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5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加快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审计整改和支付进度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我省汾河流域发生50年来最强秋汛,为抢险救灾,及时恢复农业生产,省厅分四批下达中央和省财政救灾资金(晋农计财发〔2021〕23、24、28、31号)。前期,省审计厅对防汛资金和物资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部分市县存在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等问题,为切实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加强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抓紧整改。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使用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关系到农业生产恢复和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有关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各级审计、检查发现问题要立行立改,边审边改,及时按要求整改到位(审计厅审计发现问题附后)。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对已使用的救灾资金进行专项自查,严防出现违规开支、以拨作支、不讲效益的“突击花钱”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二、切实加快资金支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重点用于农田排涝、农业设施灾后恢复和小麦播种等,当前,我省冬小麦由南到北渐次进入返青期,各市县要将救灾资金要重点用于冬小麦促弱转壮,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防汛救灾政府采购便捷化的通知》(晋财购[2021]55号)等文件精神,创新使用办法,加快进行物资材料采购和服务补助,支持农户增施返青肥,确保冬小麦促弱转壮。原则上,3月底前,各市县要全部完成救灾资金支付。省厅将以3月31日救灾资金支付情况通报市县党委政府,并作为2022年相关财政资金安排重要依据。

三、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各市县要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的有关程序和规定,按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117号)文件要求使用救灾资金,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资金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分配或使用资金的行为发生。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做好相关凭证留存,建立专门档案,确保资金使用经得起考验。

请各市农业农村局于2月18日前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3月31日将救灾资金使用情况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种植业管理处   苗建忠  0351-8235002

        计划财务处    马正伟  0351-8235667

邮 箱:sxzzy331@163.com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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