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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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21866 主题分类: 项目管理类
发布机构: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14日
标      题: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通知
文      号: 晋农计财发〔2022〕6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14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2022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26号)安排,2022年,继续支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代农业产业园

(一)申报指标。2022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下达我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基础性指标2个。其中,1个以书面审查方式申报,1个以竞争性遴选方式申报。

(二)申报条件。总体参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8〕11号)相关要求执行。

(三)主导产业。2022年,国家对申报的产业园主导产业要求进一步突出“抓主抓重”,重点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规划布局,聚焦稻谷、小麦、玉米、大豆、油菜、花生、牛羊、生猪、淡水养殖、天然橡胶、棉花、食糖、乳制品、种业、设施蔬菜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等,适当兼顾各省其他特色农产品。

(四)园区布局。优先选择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荐申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应布局在县域内,区域范围涉及2个及以上乡镇,不得整县或跨县创建。

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

(一)申报指标。2022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下达我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申报指标1个。

(二)主导产业。综合我省产业发展重点和省级“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以及主导产业省内全产业链产值、龙头企业带动等因素,确定“十大晋药”道地中药材为本次项目申报的主导产业。

(三)区域布局。按照差异布局、错位发展的原则,“十大晋药”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布局在晋中市、长治市、晋城市3个市。

三、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

(一)申报指标。2022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下达我省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申报指标5个,创建省级农业产业强镇申报指标11个,分别采取各市择优竞争遴选、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书面审查和各市竞争遴选、省级组织审核的方式。

(二)区域布局。综合考虑历年项目安排和完成情况,贯彻落实支持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战略,坚持公平公正、奖优罚劣、抓主抓重、稳粮保供的总原则,2022年,拟安排太原市、大同市、忻州市、临汾市、运城市等5个市每市申报1个国家农业产业强镇;11个市每市申报1个省级农业产业强镇。

(三)申报条件。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2022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2〕6号)相关要求,主导产业应明确为1个优势明显的农业产业,镇域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应达到1.5亿元以上(原国家级贫困县可放宽至0.3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1.8∶1以上(原国家级贫困县不作要求),实施主体中要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每个县年度推荐农业产业强镇不超过1个,城关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不得列入推荐范围。项目所选产业应落实到具体品种类别,不得笼统按粮食、果蔬、畜禽、水产等综合大类申报。近两年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省级及以上环保、农业农村或食品安全等部门通报的县市,均不得纳入申报范围。

(四)申报主体。各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根据建设条件,公开组织申报,按规定程序遴选推荐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镇。县级政府为申报主体,镇(乡)政府为实施主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统筹负责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相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计划财务、发展规划、乡村产业及相关业务科室联合组成项目推进组,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工作统筹。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和下达的申报指标进行统筹设计,明确主导产业、建设布局和投资安排,重点对申报条件、规划布局、建设内容、联农带农、投入政策、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形成项目整体申报方案。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市应于2022年3月15日前报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统一报送至对口业务部门),超期不予受理。项目实施方案原则上应由各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深入研究、自主编制。现代农业产业园,县级人民政府申报文件、产业园所在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推荐文件,产业园创建方案、经县级政府审批的建设规划、产业园创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晋中市、长治市、晋城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报送“十大晋药”产业集群建设方案、主导产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建设县(市、区)基本情况表、资金使用分配表。太原市、吕梁市、朔州市、长治市、临汾市、运城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报送山西旱作高粱和晋南苹果2022年产业集群续建方案(见附件2)。农业产业强镇,包括市级推荐报告、各镇(乡)申报表、建设方案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见附件3)。请各市同时报送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

联系方式

(一)省农业农村厅:

计划财务处:马正伟  0351-8235667

发展规划处:张晨斌  0351-8235239

邮  箱:sxsfzghc@163.com

乡村产业发展处:尹  航  0351-8235785

邮   箱:sxxccyfzc@163.com

(二)省财政厅:

农业农村处:陈帅 0351-2027093

附件:

1.2022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基本情况表

2.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方案(模板)

3.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实施方案(模板)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财政厅

2022年3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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