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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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15027601AAK/2021-00076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类
发布机构: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晋农办科发〔2021〕9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28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19号)精神为指导各地实施好相关任务,确保政策有效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做好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指引,实施农业“特”“优”战略,坚持农业科技推广“一主多元”布局、“一性三化”路径,以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为主线,以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样板为载体,以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目标,强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主责履行,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加快信息化服务手段普及应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实施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在保障基本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支持实施意愿强、任务完成效果好的农业县(市、区),适度向脱贫地区倾斜。

坚持注重实效。在完成数量指标任务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项目实施地区任务组织落实的质量和助力产业发展的成效。

坚持创新引领。鼓励各地在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激发农技推广活力和推进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等方面主动开展探索。

三、年度目标

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构建农科教、产学研多方协同推广新机制;在11个市80个农业县(市、区)建设160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广500项(次)以上的农业主推技术,全省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对全省1/3以上的基层农技人员开展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培育400名以上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全省农技人员中国农技推广手机APP使用率达到90%以上;在生猪大县招募96特聘农技人员(防疫员),有效解决动物防疫难题,为养殖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结果导向,以满足农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需求为基本出发点,遴选3-5个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加强技术集成熟化和示范推广;组建一支由农技推广机构、科研院所、农业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人员组成的协同推广技术团队,促进农科教深度融合,形成合力开展农技推广服务;打造一批农业重大技术协同计划示范基地,开展农业重大技术集成熟化、示范推广,推动产业发展。

(二)扩大农技人员合理取酬试点。在原有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运城市13个县和临汾市曲沃县、洪洞县,大同市阳高县,长治市长子县),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继续在太原市、朔州市、忻州市、吕梁市、晋中市、阳泉市和晋城市,各选择一个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健全、农业优势产业基础好的农业县(市、区),探索农技人员增值服务合理取酬机制,进一步激发基层农技人员服务活力,提升服务效能。

(三)打造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平台。围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着重打造区域亮点。按照技术示范到位、农民培训到位、产业引领到位的要求,在全省80个项目县建设160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其中国家级2个、六新基地9个、六新创建单位17个、补助项目示范展示基地132个。以各类基地为平台示范推广农业主推技术,开展农技人员现场实训,组织示范主体观摩学习,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四)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县要进一步完善主推技术遴选发布制度,重点围绕稳粮增产、地力提升、土壤改良等需求,遴选一批区域适应性强的先进适用技术,用足用好“三队”包联机制,依托专家团队组建技术指导团队,为当地培养一批“田秀才”、“土专家”,落实示范任务,开展观摩培训活动,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链式推广服务模式,加快先进技术进村入户到田。

(五)注重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方式,对基层农技人员开展脱产培训。遴选一批优质培训机构,规范设置培训课程,将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特聘农技员代表等纳入师资队伍,着力提升培训实效。市、县要结合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好农技人员培训工作,同时推荐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专业技术权威、业务能力强、带动影响力大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在职骨干人才参加省级培训。公费农科生试点市县要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对接(吕梁全市、清徐县、阳高县、怀仁市、原平市、太谷区、盂县、长子县、泽州县、翼城县、盐湖区),落实公费农科生工作岗位。

(六)推进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继续支持9个生猪调出大县招聘特聘防疫专员。鼓励有意愿地区从农业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养能手中招募特聘农技员,开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各项目县要进一步完善特聘计划实施思路,创新具体措施,提升服务效果。在生猪大县重点围绕动物防疫和生猪生产恢复,开展指导服务和技术示范。在有意愿地区围绕各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招募特聘农技员提供精准服务指导。

(七)大力发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80个项目县遴选160个以上专业性强、服务效果好的农业服务公司、专业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等方式,支持其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科技服务。各项目县要加强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化管理,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农业科研院校发挥人才、成果、平台等优势,通过院地合作、校地合作等方式开展农业技术服务,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八)加快信息化服务手段普及应用。要将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和补助项目线上应用,作为农技人员培训的基本课程。引导广大农技人员和专家通过手机APP、微信、短视频、直播平台等方式,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承担补助项目任务的专家、农技人员、特聘农技员、示范主体等,必须在中国农技推广APP上全程展示服务做法和具体成效,全省农技人员手机APP使用率要达到90%以上。各项目县要及时完善补助项目在线管理数据,实时展示项目进展动态和取得效果。对项目支持的示范基地、人员培训、示范主体、协同推广等,进行全程展示。

五、资金使用

(一)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补助。主要用于重大技术集成熟化、示范基地推广、技术培训、信息传播等所需的费用。

(二)基层农技人员能力建设补助。主要用于项层农技人员参加培训所需的费用。

(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补助。主要用于补助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省级农业“六新”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创建单位等示范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所需的物资投入以及展示活动等所需费用。

(四)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主要用于农业科技社会会化服务主体,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指导服务、开展培训及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所需物资投入等相关费用。

(五)农技人员推广服务补助。主要用于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产生的交通、通讯及误餐等费用。具体补助发放方式,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确定。请技术专开展技和培(按服次数算)所生的劳务费、交通。农技推广人员完成农业技术推广重大任务并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进行评价,推广服务确有成效的,可以根据实际给予一定绩效奖励。

(六)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补助。主要用于科研教学人员、基层农技推广农技人员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利用信息技术等开展农情、信息咨询、技术普及、技术视频收集等农技推广服务活动所需的费用以及项目县开展网络书屋、订阅农民日报等主流报刊相关费用

(七)基层农技推广特聘人员服务补助。主要用于生猪大县及其他有需求地区招聘产业发展所需特聘农技人员所产生费用。

(八)其它补助。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工作考评以及构建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中相关费用。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好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加大工作力度。围绕2021年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结合地方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推动政策衔接配套,实现上下协同联动。要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开展情况调度,掌握执行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加强资金监管。各项目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项目资金,资金支出要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要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细化支出范围,完善支出手续,坚决杜绝违纪违规现象。

(三)加强绩效考评。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构建全过程一体化、线上线下联动逐级负责的绩效管理机制。以农技推广服务实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核心,通过集中交流、在线考评、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绩效考评,确保考评过程、考评结果更具客观公正性、更体现财政绩效目标

(四)加强交流宣传。各地在任务组织实施中,要充分挖掘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和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进行推介宣传。注重选树典型,对在保障农业生产、带动产业发展中涌现的典型农技人员和事迹等进行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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