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8893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10月12日 |
标 题: |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运行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
文 号: | 晋农办牧医发〔2021〕240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12日 |
各市农业农村局:
近期,针对国务院大督查发现个别地区存在已建成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闲置、畜禽粪污乱堆乱放等问题,农业农村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运行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有关部署,提高我省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使用效率,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运行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农办牧〔2021〕41号)要求,我省于即日起到11月2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运行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年10月12日—11月25日。
二、整治内容
本次整治行动坚持边排查边整治。
(一)排查范围。全省2016年以来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和预算内投资支持且由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的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具体包括集中处理一定区域内畜禽粪污的沼气工程、堆沤肥设施、贮存发酵设施、暂存设施、粪肥施用设施等,畜禽粪污治理相关项目支持建设的有机肥厂纳入排查范围;对2016—2019年已纳入项目支持范围,但没有完工的集中处理设施,一并进行排查。
(二)排查方式。采取县级实地排查、市级复核和省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项目进行逐一排查,特别对群众反映、媒体曝光的线索要认真核实,确保排查范围全面、问题摸排准确、整改措施及时有效。省级将于11月上旬组织开展抽查工作。
(三)整改任务。对排查中发现的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闲置、利用率较低等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原因,加强工作指导,综合施策、分类整改。
1.严格落实项目申报主体整改责任,坚持立行立改,对无法立即整改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保证整改措施切实可行。对确实不具备整改条件或没有整改必要的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运行问题,要实事求是说明原因。
2.要坚持标本兼治,对排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入挖掘问题根源,积极谋划治本之策,推动建立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可持续运行长效机制。
3.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兼顾各方利益诉求,针对管理责任不够清晰、用地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
4.针对终端产品出口不够顺畅、设施运行成本高等问题,鼓励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进行就近就地还田利用,努力促进种养结合发展。
5.针对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政策衔接不够紧密等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工作协同和资金统筹,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耕地土壤有机质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的有机衔接。
(四)工作要求。请各市于10月25日前将《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表》(附件1)加盖公章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11月25日前将市级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和《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整改情况表》(附件2)加盖公章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设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已经采取的整改措施、取得的成效、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体制机制的打算和意见建议、下一阶段工作安排等。报告及表格同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sxxmsyj@126.com。
三、组织领导
省厅成立“山西省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运行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统一协调组织整治行动,人员组成如下。
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
左丽峰0351-8235508 张亚强 0351-4043537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马正伟0351-8235667
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张文喜0351-8235102 刘永岗0351-4079947
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
杨艳芳0351-8235019
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
张强强0351-8235587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设立政策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电话:0351-4043537;邮箱:sxxmsyj@126.com。
各市农业农村局要成立畜牧兽医、计划财务、科技教育、种植业、农田建设等相关科室共同参与的专门工作组,联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排查工作,严格审核县级整改措施,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确保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可持续运行。
附件:1.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表
2.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整改情况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1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表.docx |
附件:2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整改情况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