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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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31262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类
发布机构: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01日
标      题: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文      号: 晋农办垦渔发〔2022〕119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1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按照《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农渔安函〔2022〕51号)要求,我厅决定开展2022年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 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

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要分级分批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

等多种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主题教育轮训,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生命至上》等渔业安全生产宣传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公开课活动,推动落实全国渔业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宣传安全生产法,推动落实船东船长主体责任

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渔业企业负责人、船东船长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全员参加各类应急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要利用禁渔期,广泛发动渔民群众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对典型渔业安全执法和处罚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隐患。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强化警示教育

今年6-12月,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渔业安全 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万里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宣传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畅通监督渠道,开展警示教育。鼓励广大渔民群众和渔业从业人员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并严肃查处。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真正形成震慑效果。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 升渔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发动渔业安全协管员、村委会人员等,积极参与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共同推进渔业安全生产宣教工作进渔港、上渔船、入渔户。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各类媒体平台,集中推送宣传渔业安全生产最新政策法规、渔业安全“一网一号一中心”、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方法,在渔区、渔港、渔村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宣传渔业安全应急值守电话"95166”等渔业安全有关标语、横幅、挂图,提升渔民群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好渔业"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请各单位在活动期间,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提供好的经验做法、特色项目及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并于6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报告。

人:农垦与渔业渔政管理局侯俊

联系电话:0351-4666328

  : yuyework@163.com

附件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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