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01972 | 主题分类: | 其他类 |
| 发布机构: |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 成文日期: | 2026年04月24日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山西省流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 ||
| 文 号: | 晋农函〔2026〕143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4月24日 |
各市农业农村局:
冷泉水资源是我省优势渔业资源,流水池塘养殖是我省重要的水产养殖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规定,为加强流水池塘养殖尾水综合治理,推进流水池塘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提高流水池塘养殖污染防治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助推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在试验示范和集成创新的基础上,制定了《山西省流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指南(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做好宣传培训贯彻工作,切实提高养殖者发展绿色健康养殖,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指导本辖区流水池塘养殖企事业单位、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养殖户认真参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意见请及时向我厅农垦渔业局反馈。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24日
山西省流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指南(试行)
流水池塘养殖是我省重要的水产养殖方式,在促进渔业经济发展和增加渔民收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加强流水池塘养殖尾水综合治理,指导我省流水池塘养殖主体规范配套建设养殖尾水治理设施设备,推进流水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和资源化利用,有效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制定本技术指南。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开放式流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为指导本省相关养殖企业、合作社及个体养殖户提供技术参考,也为农业农村等部门的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养殖生产者是尾水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应积极采用本指南推荐的技术模式,确保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和资源化利用。
(三)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源头管控。采用高效低污染饲料,优化投喂方式,减少残饵和粪便产生。引用的外界水源,使用前应做沉淀、过滤处理,确保水质符合养殖要求。
2.分类处理,达标排放。针对不同形态和性质的污染物,采用不同的处理技术,确保处理效率和成本效益的最优化;避免养殖尾水的排放对开放性水域(如河流、水库、湖泊等)造成污染。
3.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本省不同区域的气候、水源、养殖品种和养殖模式,结合养殖区的地形、用水特点等因素选择适当的尾水治理技术方案。
二、养殖尾水来源及污染特征
(一)养殖尾水来源
流水池塘养殖尾水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残饵、粪便和代谢物,如果使用河水,还可能存在河水所带有的各种外源性污染物。
(二)主要污染物
流水池塘养殖中的污染物形态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固体污染物,主要是悬浮于水中或沉积于池底的残饵及粪便;另一类是可溶性污染物,主要是无机或有机的含氮、含磷物质。
主要污染指标包括:
1.固体悬浮物(SS):主要来自残饵和粪便。
2.总氮(TN)、总磷(TP)、氨氮(NH3-N):主要来自残饵和排泄物。
3.高锰酸盐指数(CODMn):反映水体有机物含量。
三、尾水治理技术及设施
(一)物理技术
物理技术主要包括沉淀、过滤和机械吸污;其设施设备主要包括悬浮物分离渠、固液分离池以及水下吸污机器。
1.悬浮物分离渠
悬浮物分离渠是用于分离养殖尾水中悬浮物的设施,由漏斗渠、排污管、生物浮床(见图1)和渠道末端调水板(见图2)组成。


悬浮物分离渠的建设:参照图1和图2建设。在流水池塘养殖池退水渠末端,选址建设漏斗渠,在高度低于养殖池底部水平位置预埋PVC管道,建设漏斗渠集污口,每间隔一定距离预埋一套PVC管道,以漏斗口为中心两边等距离建造漏斗渠主体墙,主体墙的高度与养殖退水渠末端一致。
悬浮物分离渠的主要参数:一般控制分离渠中水流速度在0.3 m/s左右,分离渠长度在20~40 m之间,分离渠横截面积按公式“水源流量值(m3/s)÷水流速度(0.3 m/s)”计算。
悬浮物分离渠运行:在漏斗渠末端设置1个或多个可调节水流速度的调水板,通过调节调水板高度控制水的流速。悬浮物受到植物根系阻挡和吸附,在重力作用下沉降在渠道底部的漏斗中,定期打开与排污总管道连接的阀门,将漏斗中的沉淀污染物排入固液分离池中,实现污染物分离。
2.固液分离池
固液分离池是分离养殖尾水中固体污染物的设施,由沉淀池、溢流坝、生物浮床组成,利用浆砌石或混凝土建造。一般池宽在4 m以上,池型长宽比在5:1到8:1之间,其有效容积应根据养殖水量和污染物负荷确定,具体尺寸可结合场地地形设计。固液分离池由平流式沉淀池和溢流坝组成(见图3),其中沉淀池为平底型,并做硬化处理。

固液分离池中间可建设一道或多道溢流坝(见图4),养殖尾水经过溢流坝将固体污染物沉淀在溢流坝之前的沉淀池,上清液通过溢流坝后进入二级或多级沉淀池,进行二次或多次沉淀,最后通过管道或渠道进入生态净化池。沉淀池中可设置一定面积的生物浮床或在池中与水流垂直方向悬挂一定量的生物毛刷。

溢流坝的功能是阻止悬浮物通过,使悬浮物得到充分的沉降。溢流坝的长度应依固液分离池宽度而定。坝顶建多个溢流槽与溢流堰,堰与堰之间的间距50 cm左右。
3.水下遥控吸污机
水下遥控吸污机(见图5)是一种专门用于清理鱼池底部污垢(沉降的残饵、粪便等污染物)的智能环保设备。

工作原理:吸污机下沉至养殖池底部后,清污刮片对水体底部施加压力,通过吸污泵将清污刮片刮起的残饵、粪便抽吸上岸,达到刮除养殖池底部污垢的目的,抽吸上岸的污物通过岸上管道排入固液分离池做进一步处理。
(二)生物技术
生物技术是利用微生物和植物的代谢作用,降解和吸收养殖尾水中的氮、磷和有机物等,其处理设施有生态浮床及生态净化池(渠)。
1.生态浮床
生态浮床是运用无土栽培技术,将植物种植于浮床上,利用植物对氮、磷等营养物的吸收作用,以及根系上附着的微生物对污染物的降解,达到净化水体的目的。生态浮床一般由框架、床体和植物组成(见图6)。其中框架用管径为 75 mm~90 mm 的 PVC管或PE管;床体采用网目为 2 cm~4 cm 的聚乙烯单层网片。

浮床植物选择原则为:优先选用本地常见、生长期长、耐寒性能好、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并且易于采收的品种如:豆瓣菜、水芹、生菜、空心菜等。
生物浮床可与其它处理单元(如悬浮物分离渠、固液分离池、生态净化池)一起使用,还可以置于排水渠中。
2.生态净化池(渠)
生态净化池(渠)是一种利用植物和微生物协同作用,对污水进行自然净化的工程设施。一般位于处理设施末端(见图7),其中水渠要求深0.8 m~1.2 m,宽不少于4 m。净化池(渠)的面积按每养殖1吨鱼不低于15 m2设置,在空间许可的情况下,尽量增大面积。净化池(渠)可种植挺水植物(芦苇、香蒲等)和沉水植物(轮叶黑藻、狐尾藻及眼子菜科植物等),还可设置一定面积的生物浮床。

四、养殖原水预处理工艺
本指南中的养殖水源主要是指地下岩溶泉和山溪、水库底排水、河水等地表水。岩溶泉、山溪和水库底排水一般水质清洁、无污染,可直接使用;而河水的水质较为复杂,泥沙含量较大,使用前必须去除泥沙、悬浮物等杂质,避免污染养殖环境。
养殖原水的预处理工艺见图8。

主要工艺设施说明:
1.引水渠:用于引导养殖水源(河水)进入养殖场。
2.过滤网:是安装在水源引水渠(管)处的过滤设施,主要用于拦截漂浮物和其他杂质,防止其进入养殖场区,造成水质污染。过滤网一般由钢丝编制而成,其功能为过滤漂浮物及其他杂质。一般在引水渠设置两道过滤网,其中前置过滤网安装在引水渠渠首,其网目为5 cm,用于拦截较大的漂浮物,后置过滤网安装在沉淀池的入口处,其网目为 2 cm,用于拦截较小的杂质。
3.沉沙池:用于沉降处理水源泥沙和其他大颗粒杂质的设施。
4.生态净化池:种植水生植物,用于降解、吸收污染物。
五、养殖尾水治理工艺
根据水源流量大小和养殖品种,流水池塘养殖的尾水治理工艺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鲟鱼流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工艺
该工艺的设施主要包括悬浮物分离渠、固液分离池、生态净化池,其工艺流程见图9。

工艺说明:
1.养殖尾水排出后均需经过悬浮物分离渠进行固体残饵和粪便的分离,上清液进入生态净化区进行二次净化,净化后的水达标排放。
2.固体粪便及残饵通过分离渠底排污管道进入固液分离池进行二次沉淀,沉淀后的固态污染物定期移出池底作肥料用,上清液通过溢流坝或者溢流管进入生态净化池净化后达标排放。
3.悬浮物分离渠及排水渠均可以布设生物浮床,达到生物净化作用。
(二)大规模虹鳟流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工艺
该工艺适用于大规模(流量0.3 m3/s以上)虹鳟流水池塘尾水处理工艺,与上述鲟鱼流水池塘养殖的尾水治理工艺基本一致,只是由于虹鳟养殖池中残饵和粪便大部分沉淀于鱼池底部不能主动排除,需要采取吸污清理。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建议虹鳟养殖池采用水下遥控吸污机清理池底残饵和粪便(见图10)。

工艺说明:
1.养殖池的表层水经出水口依次流入悬浮物分离渠和生态净化池进行处理。
2.悬浮物分离渠沉积的残饵、粪便以及养殖池的吸污机吸出的残饵和粪便,均通过管道排至固液分离池进行沉淀处理,其上清液再通过溢流坝或者溢流管进入生态净化池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液分离池中沉淀的污泥定期清除上岸,以作肥料之用。
(三)小规模或并联池虹鳟流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工艺
该工艺适用于养殖规模较小(流量0.3 m3/s以下)的虹鳟流水池塘养殖,也适用并联池塘流水池塘养殖的尾水治理。其工艺流程见图11。

工艺说明:
1.养殖池的表层水经排水渠流入生态净化池进行处理。
2.吸污机吸出养殖池沉积的残饵和粪便通过排水渠排入固液分离池进行沉淀处理,其上清液通过溢流管进入生态净化池处理后达标排放。
六、运行管理
(一)运行维护
1.建立尾水治理设施运行台账,记录水泵、吸污机器人及排污管道等设备的运行状态。
2.及时清理进水口过滤网处的杂物,保证水流畅通;及时清理沉沙池的河沙及其他沉积物,以改善水质,减少病原体滋生。
3.及时收割各净化区域中的水生植物,将营养物质移出系统。
4.定期清理固液分离池的污泥,防止二次污染。
(二)资源化利用
1.分离收集的残饵和粪便等污泥发酵处理后作为有机肥料用于农田或其他植物的生长。
2.生态净化区沉水植物要定期收割,移出水体,防止腐烂造成水体污染;它们还可以作为优质饲料喂养家禽和猪、羊等,使之得到合理利用。
3.生态浮床区种植的豆瓣菜、水芹、生菜可作为水培蔬菜应适时采收,合理利用。
(三)水环境监测
1.为了及时获取尾水治理系统各单元的水质变化趋势,养殖场(户)应配置水质监测仪器或智能化在线监测系统,用于监测 pH、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等指标。
2.监测点位:包括流水池塘养殖池塘的进水口与出水口、尾水治理系统各单元的进水口与出水口、最终排放口。
3.监测频次:一般每月二次,养殖高峰期应增加频次。
4.应急处置方法:当监测指标临近或超过标准限值时,应采取减少投饵量、加强物理设施排污等措施。
5.建立水质监测档案,保存原始记录,以备核查。
6.养殖尾水排放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