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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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400075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类
发布机构: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13日
标      题: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      号: 晋农产发〔2021〕1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3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农业农村局、省农行各级机构: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是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构建农业全产链,实现农业研发、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品牌、体验、消费、服务等环节有效衔接、耦合配套、协同发展的重要载体。为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对农业产业联合体的金融支持,促进联合体内各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协同发展,规模经营,发挥联合体在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农业全产业链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关于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为准则,以加快推进特色产业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引领山西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目的,以联合体内资源要素集聚、利益联结紧密、购销服务协同、信息渠道共享等为纽带,以构建涵盖上中下游主体,全产业链支持为特色,拓宽金融支持方式,创建金融支持渠道,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支持产品,缓解农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金融获得难、获得感差等问题,从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我省农业现代化进程提供有效支撑。

(二)任务目标。培育和带动一批发展水平高、特色突出、区域优势明显、带动村集体和农户发展能力强的国家、省、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示范)联合体,探索金融支持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服务方案、创新型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到2025年底,中国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以下简称“山西省农行”)对产业化联合体内的各类成员主体贷款新增50亿元,对产业化联合体、联合体内部各经营主体、联合体所带动农户的金融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90%、80%、70%。全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培育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超过300个。

二、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三)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队伍。各市县农业部门要聚焦粮食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以及具有本地比较优势的特色农产品,支持龙头企业带动村集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以及农业研发、储运销售、技术培训、生产服务等主体进一步紧密合作,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发优势特色资源,优化配置创新要素,形成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通过项目支持、试点示范、典型推介等方式,支持和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展技术共享、信息共享、品牌共享、渠道共享、资金共享,提高资源要素利用和产出效率,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国家、省、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示范)联合体。

(四)提升农业全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各市县农业部门要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为载体,围绕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以加工流通延链、科技研发补链、园区聚集壮链、融合发展优链,推进精细化综合加工,搭建体系化物流网络,开展品牌化市场营销,推广绿色化发展理念,不断融合创新链、优化供应链,推动向价值链中高端、产业链中上游跃升,提高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五)完善运行管理制度。加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管理制度建设,推动联合体各成员树牢“民主管理、合作共赢”理念,制定并完善共同章程,明确权利、责任、义务。建立规范运行的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制度,建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运行管理架构。完善决策制度建设,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商议生产计划、农资采购、资金安排等涉及发展和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保障各成员的话语权和知情权。

(六)提升数字化水平。鼓励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牵头企业开发或采购应用上中下游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的信息系统,对农业生产、企业经营和产业链运营全过程进行数字化改造,建设联合体成员共同参与、内部畅通循环的产业互联网。各市县农业部门要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牵头企业与山西省农行共同打造省、市级信息化平台,逐步实现联合体业务信息系统与银行信贷系统对接,构建联合体信用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实现采购、交易、结算等业务流程在线办理,资金流、产品流与信息流同步运转,供应链、资金链与数据链相互支撑。

三、拓宽多元农业信贷担保渠道

(七)支持“链主”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支持信用记录好、经济实力强的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在农业全产业链中的“链主”作用,利用自身在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业务来往较多、信用情况较好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资供应商、服务商等上下游客户,提供贷款担保,增加授信额度,解决小规模经营主体有效抵押物不足的问题。

(八)加大信贷担保力度。各市县农业部门要积极引导各类担保机构,支持以农行为主导、担保机构配合,双方联合开发各类信贷担保产品,将借款(担保)规模、期限、项目类型等风控因素融入产品设计,针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组织结构和业务特征,总结开发符合联合体发展的产品模式,避免信贷担保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经营周期、灾害周期等错配及应急转贷不畅衍生的担保风险。要探索风险评价、保后服务等方面的有效措施,不断优化信贷担保操作流程与方式,切实提高对联合体内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信贷担保的覆盖面。

(九)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山西省农行各级机构要根据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经营特点,创新担保方式,加快推动农业生产设备、运输工具、厂房抵押贷款的发放,探索开展活体畜禽抵押、养殖场抵押、乡村景区企业经营权和门票收费权质押、应收款质押贷款和订单融资等业务落地见效。配合相关部门完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作价、评估机制,探索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利用无形资产抵押质押融资。

四、强化信贷支持力度

(十)优先对示范联合体提供信贷支持。山西省农行各级机构要把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作为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将参与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的联合体,以及各级农业部门认定的重点(示范)联合体纳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对象,实施“名单制”管理方式,开辟绿色通道,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给予定价和费用减免的优惠,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要及时了解联合体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加强跟踪指导与服务,对联合体内符合农业银行信贷准入条件的法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及农户等一次授信,在授信期限内可以自主循环使用。

(十一)探索扩大联合体信用贷款规模。山西省农行各级机构要在符合信用等级要求、有效做好风险防范的前提下,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基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部成员间的交易记录、资金往来等信息数据,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和技术,深度挖掘数据价值,综合评判联合体主要成员的信用情况、经营情况和风险情况,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积极探索以信用方式支持联合体发展,努力扩大联合体成员的贷款规模。依托农业银行线上信贷产品,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完善,探索金融服务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的新模式。

(十二)探索创新有效金融服务模式。山西省农行各级机构要加强与风险补偿基金、农业担保机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担保方的业务衔接,不断优化各类担保贷款全流程服务,加强风险防范,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探索针对全产业链的一体化金融服务模式,实现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相互补充,不断丰富产业链金融服务的新路径。同时,要以供应链融资服务为主,着力打造农产品原材料融资、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产品销售融资、畜禽委托养殖融资、农产品交易市场融资等有农行特色,有地域特点,覆盖和服务农业全产业链的金融服务方案,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金融服务的山西模式。

五、建立“政银担”协同机制

(十三)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市县农业部门、农业银行要建立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名单互持、互联互信,顺畅的沟通协作渠道,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各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名单、监管服务措施、政策支持情况等信息。加强与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对接,加大政策性担保支持力度,开展联合调研,及时发现并解决金融服务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十四)建立“投融结合”引导机制。发挥财政项目和金融服务各自优势,鼓励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推动财政支农政策与金融支持服务相结合,合力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按规定整合相关财政支农资金,探索设立联合体专项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为联合体牵头企业及内部上下游各类主体提供贷款担保,并优先给予贴息和奖补。强化业务推介和风险源头管控,与农业银行和各类担保机构建立并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山西省农行各级机构要将实施财政项目的联合体内部主体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加大金融支持和服务力度,发挥好风险补偿基金的乘数效应。

(十五)建立资金使用和项目运营监督机制。各市县农业部门和山西省农行各级机构要围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各类主体建立信贷资金、项目融资、资金使用等全方位、全链条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信贷资金用途使用合规,项目融资符合要求,项目进展顺利实施,项目运营健康规范,联合体内各类主体管理科学、发展稳健。

(十六)建立宣传激励机制。各市县农业部门和山西省农行各级机构要协同优化宣传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对支持过程中产生的好典型、好做法,要广泛宣传,适时组织观摩学习、培训、经验交流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浓厚氛围,促进联合体稳健规范发展。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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