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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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4309 主题分类: 农业标准类
发布机构: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09日
标      题: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2022年农业农村领域主推标准(第一批)的通知
文      号: 晋农质监发〔2022〕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09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2022年农业农村领域主推标准(第一批)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标准的支撑引领作用,提升农业标准化服务水平,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过专家遴选确定山西省2022年农业农村领域主推标准(项目)46项,推广期为两年,现予以发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推动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增强标准化理念,高度重视标准推广应用工作,统筹政策、项目、资金和人才资源,为重点标准推广单位提供便利和支持,建立行业管理部门、科研推广部门、生产经营主体、社会团体等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标准化推广工作机制。鼓励各级各部门将主推标准与标准化示范园(区、场)创建等工作相结合,一体推进。围绕主推标准,扶持培育、发展一批标准推广应用重点企业、基地和种养大户,选树一批 “标准化领跑者”企业。

二、强化组织实施

组织推广单位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明确专人负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为主要起草人),组成专门团队,细化工作方案,具体化推广措施,通过对标准解读、培训和示范,制作宣传挂图、规程“明白纸”、技术手册等,责成专业团队,加快主推标准进企业、进基地、进农户,面对面、手把手加快标准的推广应用和成果转化。要结合标准推广,对主推标准的先进性、科学性、适用性、安全性等情况,以及标准的各项指标和内容的适宜性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制修订的意见建议。每年6月、11月底前,各组织推广单位将重点标准推广总结报省安全中心,形成半年、年度工作报告报厅农产品质量安全局。

三、强化组织管理

省厅组织有关单位对主推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掌握标准推广进程,评估推广成效,研究解决推广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推广目标任务的实现。对主推标准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组织在全省推广。对推广覆盖面广、影响大、效果好的主推标准推广单位和主持人,优先推荐参评标准创新奖等奖项申报,倾斜支持承担相关品种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对推广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的标准,退出重点标准名单。

联系人:安佰鲜    和  亮

电  话:0351-8235283  4048070

邮  箱:sxnybwh@163.com

附件:山西省2022年农业农村领域主推标准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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