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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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67951 主题分类: 农业标准类
发布机构: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30日
标      题: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晋农办质监发﹝2022﹞209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30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农质发〔2022〕4号)要求,我厅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现将《山西省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9月30  


山西省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范基地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农质发〔2022〕4号)安排部署,为做好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提出的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聚焦“十稳十提”,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和标准协同应用机制,打造一批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带动我省农业标准化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建方式

示范基地采取“基地单位技术单位主管单位”联合创建模式,原则上由基地单位牵头申报。基地单位可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协会和联盟、科研推广机构等;技术单位为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标准制定、示范推广能力的有关科研和推广单位;主管单位为基地单位所在市、县级政府或相关部门。鼓励在政府统筹指导下,全产业链各环节具有优势的多家主体联合申报。示范基地实施动态管理,采取“先创建、后认定、再推广”形式,由农业农村部择优认定并授牌。

创建主体要求

1. 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良好,近两年内无违法行为。

2. 选择1个产业基础好的主导产品进行申报。原则上,种植规模不低于3000亩,畜禽养殖不低于3万头猪当量,水产养殖面积不低于1000亩。地理标志农产品等地方特色农产品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3. 申报基地产业布局合理,覆盖产加销全链条,总产值5000万元以上,一产比例不低于40% 。

4. 申报基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主体及其产品纳入相关追溯平台管理,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已获得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相关证书。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5. 具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和技术团队,基地示范带动力强,促进小农户按标生产。

优先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脱贫县的有关主体,以及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基地申报

四、创建内容

(一)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以产品为主线,以强化全程质量控制、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促进融合发展为目标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标准梳理、比对分析和跟踪评价。按照有标贯标、缺标补标、低标提标的原则,加快产地环境、品种种质、投入品管控、产品加工、储运保鲜、包装标识、分等分级、品牌营销方面标准的制修订,着力构建布局合理、指标科学、协调配套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二)提升基地按标生产能力。建立健全基地标准化制度体系和实施激励机制。支持基地开展生产、加工、储运、保鲜等环节设施设备标准化改造,改善标准化生产条件。推行绿色生产技术和生态循环模式,制定与技术模式相配套的标准综合体,编制易懂的模式图、明白纸和风险管控手册。建立标准化专家队伍,开展标准宣贯培训,推动标准规程“进企入户”。构建产加销一体的全链条生产经营模式,提升各环节数字化、标准化水平。

(三)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加强产地环境和投入品使用管理。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完善农事操作和种养殖用药记录档案,建立基地内检员队伍,落实自控自检要求,规范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推行质量追溯和信用管理,推动建立信息化质量控制体系。实施网格化管理,加强基地日常巡查检查,鼓励基地设立标牌,明示种养品种、地域范围、技术模式、责任主体等内容,推动质量安全情况公示上墙。

(四)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精品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良好农业规范等农产品为重点,培育绿色优质农产品精品建立农产品营养品质指标体系,开展特征品质指标检测与评价,推动分等分级和包装标识。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加强农批、商超、电商、餐饮、集采等单位与基地对接,培育专业化市场,建立健全优质优价机制。

(五提升辐射带动作用和综合效益。支持基地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订单农业等模式通过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管理带动区域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升级。开展专业化全程化生产技术服务,将小农户纳入标准化生产体系,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标准化领军主体,促进标准与产业、技术、品牌、服务深度融合,提升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五、创建流程

1.主体申请。创建主体参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技术导则》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填写申请表制定示范基地创建方案、完成示范基地指标自评表。

2.县市审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后,提交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后,择优选择2-3个主体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并提交申报材料(一式

3.省级推荐。省农业农村厅从市级推荐的创建基地中,通过专家论证,择优推荐至农业农村部备案。成立省级专家团队,对标准综合体构建、标准推广应用等关键要素进行跟踪指导。

4.主体创建。推荐至农业农村部备案创建单位,按照方案开展创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创建基地的统筹协调,发挥地方政府及农业农村部门在统筹涉农资金、整合各方资源中的作用,支持基地创建。

5.评估认定。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创建工作进行评估,根据农业农村部下达的示范基地推荐指标,择优推荐国家级示范基地。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会同相关行业主管司局,组织专家推荐的示范基地进行评审,拟定示范基地建议名单。经农业农村部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并授牌

有关要求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统筹相关农业扶持政策、项目和经费对纳入创建名单的创建主体予以倾斜和重点支持。第一批创建时间紧任务重,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安排,拟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省级考核和推荐。请各创建单位于2022年10月15日前根据创建内容和创建方案排出时间表,2022年11月20日前将创建进展情况由各市统一报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安佰鲜 戴润芳

话:03518235283  4048053

箱:sxnybwh@163.com

件:1.示范基地评价指标表

2.省级专家团队关键要素指导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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