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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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73477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类
发布机构: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21日
标      题: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晋农办质安发〔2022〕250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21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体水平,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总体计划,省厅近期将组织开展第五批10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和组织程序

根据《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通知》(晋农质监发〔2015〕1号)文件要求,各市农业农村局要抓紧组织开展第四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单位遴选考评工作,优先把“菜篮子”大县,以及政府重视、工作积极性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条件好的县纳入创建范围。重点考查近年来是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是否健全、县乡检验检测是否正常运转、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是否有保障、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否有序推进等关键项。具体遴选条件,结合目前正在推进的工作,并参照《山西省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中的关键项内容组织实施。

遴选工作程序按照县级积极申报、市级核实推荐、省级把关确定的程序进行。

二、申报名额分配

原则上每个市推荐1个县,工作特别突出的可推荐2-3个县(排出顺序)。

三、申报材料

各市在推荐核实结束后,将申报县的有关工作开展总体情况(概述)和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报送,附《申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核实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第五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申报单位推荐表》(附件2),于2023年1月10日前报送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遴选是创建活动的关键环节,各市农业农村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宣传创建农安县对于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地位,广泛发动,鼓励还没有创建的县(市、区)积极申报;在此基础上,针对各市疫情防控实情,按照低风险区管理措施,组织做好核验工作,可组织监管、执法和产业管理等部门参与,重点核验《申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核实情况统计表》中所列内容,有序开展遴选推荐工作。

(二)严把遴选关口。各市推荐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把好核实关口,保证推荐对象有效可信,确保创建工作质量。省厅将对各市推荐的申报县组织抽验,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县,将暂缓列入申报创建范围,并广泛征询意见,最终确定第五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

(三)加强总结推广。各市要借助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遴选工作,积极强化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对国家、省级安全县(含创建县)的动态管理,防止工作出现滑坡现象,不断提升和创新监管模式,及时总结本市农安县和创建县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人:刘联鱼

联系电话:0351-8235036    8235283

电子邮箱:sxncpjgj@126.com

附件:1.申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核实情况统计表

2.第五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申报单位推荐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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