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索  引 号: 01215027601AAX/2015-00169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举办山西省农业厅第四届老年书画摄影展的通知
文      号: 晋农办离退发〔2015〕190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9月25日
关于举办山西省农业厅第四届老年书画摄影展的通知

厅属各单位:

  为庆祝建国66周年,进一步丰富和活跃全厅离退休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为广大离退休干部书画、摄影爱好者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激发老同志创作热情,展示老同志的本色美、作风美、心态美,展现老同志多才多艺、积极向上和康乐进取的精神风貌,营造浓厚的文化养老氛围,厅定于“重阳节”期间举办第四届老年书画摄影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展主题

  本次老年书画摄影展的主题是“多彩金秋 幸福乐章”。

  二、征稿要求

  1、本次展览面向全厅离退休干部征集作品。

  2、参展作品要围绕突出“多彩金秋 幸福乐章”主题,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颂扬党的丰功伟绩、歌颂改革开放新成就、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反映我省“六大发展”;反映我厅离退休干部退休后的生活、学习、健身、养生、娱乐和发挥余热的点点滴滴和精彩瞬间,引导老同志体验美好生活、享受美好生活、感恩美好生活,促进老同志的身心健康、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让老同志在喜闻乐见的形式中,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精华,释放正能量。

  3展示作品包括书法、绘画、摄影、剪纸四种类型。书法作品要求为竖置6-8尺对开,(草书、篆书作品要附释文);绘画作品包括国画、油画、水粉画、水彩画等,竖置4-6尺,整张或2/3张,剪纸不限张幅;摄影作品要求是原创摄影作品,彩色黑白照片均可,不得翻拍及电脑制作。

  二、报送要求

  1、作品征集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0月10日止。

  2、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广泛动员,支持鼓励离退休干部积极参与。

  3、各单位报送书法绘画作品不少于5幅、摄影作品不少于5张、剪纸作品不限,摄影作品报照片(7寸)和电子版。

  4、各单位要对报送的作品登记造册(附表样),注明作品内容提要、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报送作品时一并报送作品名册(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5各单位报送的书画作品无须装裱,书画作品必须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写上姓名、性别、年龄和联系方式,摄影、剪纸作品要另附对应的文字说明,注明作品内容提要、作者姓名(勿用别名、笔名)。

  6、本次展览结束后,作品全部退还报送单位及个人。

  7、参展作品按要求报送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三、奖项设置

  邀请专家对报送的作品进行评审,并根据报送作品数量比例定各类奖项,评奖结果在“重阳节”期间进行通报表彰。

  1、“优秀组织奖”:在报送书法、绘画、摄影、剪纸四类作品的单位中,根据送展作品的数量及质量评选“优秀组织奖”。

  2、“优秀创作奖”:设一、二、三等奖。

  3、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作者物质奖励。

  4、参展作品退稿时间、证书和奖品颁发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周月光 电话:(0351)8235012   赵劲松

  王峰云 电话:(0351)8235025

  邮 箱:wangfy1918@126.com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法律申明|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承办单位:山西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保留所有权

晋公网安备 14010602060459号晋ICP备12000773号 网站标识码: 140000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