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为全面掌握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总结经验,查找短板,科学谋划布局“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山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农村人居办)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全省11个市、117个县(市、区)。
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的县(市、区),由所在设区市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估范围。
二、评估办法及时间安排
实行“分级评估”的办法,省对11个市、市对所辖县(市、区)进行评估。按照《山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因地制宜,一县一策,全面评估。
1.县级自评(2020年9月25日-10月20日)。各县(市、区)对照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开展自查,并形成自评报告,报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市评估县(10月20日-11月10日)。各市对所辖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实地考察、全面评估,形成市、所辖县评估报告(提纲详见附件4)并填报市、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数据表(见附件5),一并报省农村人居办。
3.省评估市(11月10日-11月20日)。在各市、县评估的基础上,省农村人居办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各市三年行动完成情况开展评估,形成分市评估报告。省农村人居办汇总形成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估报告。
三、评估结果
省农村人居办将各市、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完成评估情况报省政府,评估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
联系人:苗慧丽 石 荣
电 话:0351-8235312
邮 箱:rjb4018810@163.com
附件:1.山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类县名单
2.山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0年主要目标任务
3.山西省农村“厕所革命”分类县名单
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评估报告提纲
5.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数据表
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