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25259 | 主题分类: | 行政审批类 |
发布机构: |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 成文日期: | 2022年05月09日 |
标 题: |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实行告知承诺的通知 | ||
文 号: | 晋农行审发〔2022〕1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09日 |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晋政发〔2021〕43号)有关规定,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实行告知承诺。我厅制定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实行告知承诺的一次性告知书、承诺书、自查表等内容,请遵照执行。
附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实行告知承诺一次性告知书、承诺书、自查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