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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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150276/2020-00164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类
发布机构: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村级债务摸底调查的通知
文      号: 晋农办政改发〔2020〕189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19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村级债务摸底调查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摸清村级债务情况,推动乡村治理难点问题解决,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村级债务摸底调查的通知》(农办政改202010号)要求,现就开展全省村级债务摸底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调查的内容  

  本次摸底调查主要包括: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收入、支出等基本情况;从金融部门、单位、个人借款等债务来源情况;用于生产经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等债务用途情况,详见《村级债务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填报时点:20191231日。填报单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委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  

  二、摸底调查的方式  

  (一)全面摸底。村级债务摸底调查工作应在县、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村级组织在本集体监事会或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完成。以村级组织资产负债表、债权债务明细账、相关经济合同为基础,对村集体因借款和欠款形成的债务进行全面摸底,包括债务金额、来源、用途等内容。  

  (二)核实确认。债务摸底过程中应重点核实群众反映突出、长期无法归还,以及记账不规范、未反映在资产年度清查表中的债务,必要时可向债权人进行沟通确认。村集体欠工程队等单位的欠款,未纳入帐内核算的应在附报中进行填报,避免将村干部个人债务和集体债务相混淆。债务摸底结果要及时张榜公示,在规定时间内,对群众提出异议或反映强烈的问题,村级组织要重新核实。  

  (三)汇总上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系统已开发村级债务基本情况调查模块。村级组织要将确认后的债务调查结果通过全国系统进行填报。经乡镇、县(市、区)、地市逐级审核汇总后,上报至省农业农村厅。  

  三、相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调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村级债  

  务摸底调查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统一部署。要充分运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和20182019年度集体资产清查结果,避免重复工作;指导基层认真填报《村级债务基本情况调查表》,掌握统计指标及指标解释(附件2),规范清查程序,按时报送数据。  

  (二)开展相关研究。各市要对近年来村级债务基本情况、债务构成、形成的原因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本地区债务化解和防控的经验做法,研究提出防止新增债务的思路举措,形成本市村级债务情况报告。今年确定的11个农村集体债务化解试点单位要进行专题调研,重点研究穷村巨债现象及在制止新债、化解债务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分别形成1个村级案例报告。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市农业农村部门于921日前将债务摸底调查表通过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系统(https//jtzcjg.moa.gov.cn/acvs)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本市村级债务情况报告、村级债务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村级案例以正式文件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杨   

    话:0351-4019192  

    箱:sxsnynctzcyggc@163.com  

  附件:1.村级债务基本情况调查表  

     2.指标解释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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