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69834 | 主题分类: | 工作动态类 |
发布机构: | 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08月04日 |
标 题: | 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农村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 | ||
文 号: | 晋农组办发〔2021〕30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8月04日 |
为深入推进我省农村改革,持续激活农业农村发展动能,及时总结经验、选树典型,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拟征集一批农村改革典型案例,选树推介可看可学、可参考可借鉴的农村改革标杆和样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广泛征集各县(市、区)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举措、好成果,主要包括:
1.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2.农村闲置宅基地、农房盘活利用;
3.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强化集体资产监管,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4.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5.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6.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深化农村金融体系改革;
7.乡村振兴体制机制创新;
8.其他农村改革事项。
二、征集标准
(一)征集主体。本次活动以县为单位进行征集。各县(市、区)要系统梳理、认真总结、科学提炼域内农村改革的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
(二)真实准确。报送的典型案例要真实可信,既要有经验总结,又要有具体事例。
(三)代表性强。报送的典型案例要紧贴改革实际,严守改革底线,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对于全省不同地域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三、具体要求
(一)申报方式。各县(市、区)要参考农村改革主要内容,紧密结合本地区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实际,自选改革事项,形成典型案例。各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择优选取后,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申报材料。各县(市、区)要充分反映和挖掘本地区的改革经验、做法、成效,形成2000字左右的案例材料。
(三)申报时间。各市务必于2021年8月15日前,将典型案例以正式文件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sxscqgg@163.com邮箱。
联系人:杨帅 0351-8235151
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