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67627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类
发布机构: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20日
标      题: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征集家庭农场典型案例的通知
文      号: 晋农办政改发〔2022〕20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0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征集家庭农场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促进我省家庭农场质量发展,持续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征集第四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的通知》(农办经〔2022〕9号)要求,决定开展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一)内强素质外强能力

1.提升规范运营水平。家庭农场坚持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方向,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执行生产操作规程,获得“一码通”赋码并有效利用,应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规范财务收支和生产销售,实现最佳规模效益。

2.主体融合发展。家庭农场组建行业协会或者联盟,形成规模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承担稳粮扩油任务

1.发展粮食规模化经营。家庭农场开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机械、科技成果应用和农业绿色发展,带动农民多种粮、种好粮。

2.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家庭农场积极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学习掌握适宜模式和关键技术要领,取得玉米不减产、多收一季豆的成效。

3.开展油料作物扩种。家庭农场积极利用冬闲田复播、撂荒地整治、作物轮作倒茬等方式扩大油菜、花生及特色油料生产,提高油料作物生产规模化、专业化水平。

4.发展乡村产业。家庭农场参与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由种养业向产销一体化拓展,探索三产融合发展的有效模式。在保障粮食生产前提下,积极发展稻鸭稻渔共作等绿色、生态、高效农业,促进种粮农民经营增效。

(三)参与公共服务供给

1.深化社企对接合作。家庭农场与各类优质企业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开展对接合作,共建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向农户提供农资供应、技术培训、产品营销、寄递物流等服务,促

进生产经营数据形成融资增信,利用农业保单实现贷款担保。

2.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有意愿、有实力的家庭农场承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为周边农户和其他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咨询、运营指导、财税代理等公共服务。

二、案例要求

(一)每个案例要聚焦一类主题,深入详实阐述经验做法,避免泛泛而谈、面面俱到。家庭农场案例要清晰具体阐述家庭成员构成及分工、常年雇工数量、生产经营特色、运营管理模式、经济产出效益等。

(二)案例要求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语言表达流畅,内容结构应包括主体基本情况、具体做法、发展成效等内容,字数不超过3000字。每个案例须提供150字以内的摘要。可选送与案例主题密切相关的电子照片3—4张,并附以简要说明,照片格式为JPG,单张照片不小于3M。

(三)案例涉及的主体要具有良好社会声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示范带动作用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

三、其他要求

(一)组织征集。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围绕征集主题、案例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案例选报工作,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立足当地家庭农场发展特点,聚焦最具特色、最有代表性的主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案例征集。

(二)市级推荐。各市农业农村部门对案例内容的真实性负

责,每市推荐家庭农场典型案例3个,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同志审定后,连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于2022年10月14日前报送厅政策与改革处。省厅将在市级推荐的基础上,择优选取2-3个案例申报第四批全国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并选取20个案例进行宣传推介。

    人:邢星

话:0351-8235159

电子邮箱sxsnynctzcyggc@163.com

附件:家庭农场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9月20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法律申明|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承办单位:山西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保留所有权

晋公网安备 14010602060459号晋ICP备12000773号 网站标识码: 140000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