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0441 | 主题分类: | 行政审批类 |
发布机构: |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 成文日期: | 2022年11月15日 |
标 题: |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公告 | ||
文 号: | (晋)品种审定〔2022〕第2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1月15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经山西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审核同意,决定对不宜继续推广销售的122个品种撤销审定,包括晋太170等15个小麦品种、晋单(糯)47号等74个玉米品种、晋大74号等9个大豆品种、晋棉49号等22个棉花品种、晋稻11号等2个水稻品种。现予公告。
撤销审定的品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生产、广告,自公告发布一个生产周期后停止推广、销售。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