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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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01401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类
发布机构: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年03月27日
标      题: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批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推广场和核心种公畜站遴选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晋农办函〔2026〕17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27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批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推广场和核心种公畜站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种业振兴行动部署,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五批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推广场和核心种公畜站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依据

按照《山西省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推广场和核心种公畜站遴选标准》(见附件1)开展遴选工作

二、遴选程序

1.申请。凡符合遴选标准的申报单位,可向所在地县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山西省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推广场和核心种公畜站遴选申请表》(见附件2)要求提交完整的附件材料。

2.材料完整性审核。县农业农村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核,出具意见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3.材料真实性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并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对符合遴选标准的分类汇总后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

4.专家审验。省农业农村厅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开展审验,形成审验意见。

5.确定公布。经审验符合条件要求的,确定为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推广场和核心种公畜站,并予以公告,有效期5年。

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可直接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

三、有关要求

各级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有关工作。正式申报文件及申报材料2026年4月7日前报送至山西省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东沺一巷12号),电子材料(PDF格式)发送至邮箱xmzx@sxnynct.cn。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准备材料(有关文件及申请表格可在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官网(http://nynct.shanx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按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当年及次年申请资格。前期已确定是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推广场和核心种公畜站的单位,原则上不可重复申请。所有参与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受理单位应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各项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联系方式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

人:张  

联系电话:0351-3804161

山西省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人:程彩虹

联系电话:0351-3804226

附件:1.山西省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推广场和核心种公畜站遴选标准

                   2.山西省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推广场和核心种公畜站遴选申请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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