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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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69841 主题分类: 其他类
发布机构: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31日
标      题: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报省级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基地的通知
文      号: 晋农种业发〔2021〕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31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报省级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基地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创新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体系,加快新品种更新换代,充分发挥品种对乡村产业振兴、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支撑作用,打好我省种业翻身仗,我厅决定开展省级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推广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区域代表性强。基地应处于当地主要生态区域的核心位置,交通便利。展示作物与当地主导产业及区域特色产业结合紧密。

(二)基础条件较好。基地应为自有或长期(5年以上)租赁土地,面积100亩以上,集中连片、地力均匀,田间基础设施完善,农机农具齐全。

(三)技术力量较强。具有熟练掌握品种种植、观察记载、数据采集及性状评价的专业技术人员2名以上。

(四)基地运行稳定。具备开展品种展示评价的工作经验,有稳定的经费投入,运行状况良好,常年组织开展品种观摩考察活动,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

三、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具备条件的单位组织编写申报材料(见附件12),经当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二)市级推荐。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和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报省农业农村厅(电子版发送至sxseed-pz@163.com)。

(三)专家评审。省农业农村厅审查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行业评价,对申报的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并出具评审意见。

(四)公开公示。在农业农村厅网站向社会公示拟认定的省

级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基地名单,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公告授牌。在完成以上工作基础上,经省农业农村厅审定,对省级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基地进行公告并授牌。

四、建设与管理

(一)加强配套建设。通过认定的省级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基地要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田间基础设施,完善技术操作规程,提高技术人员水平,推进规范化管理。基地要统一标牌标识,在醒目位置树立标志牌。

(二)加强政策支持。省农业农村厅对认定的省级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基地在扶持政策上予以倾斜,在资金和项目上予以优先支持。基地所在市、县(市、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基地稳定运行和发展。

(三)加强动态管理。省级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基地实行动态管理,认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按认定申报程序重新认定。省农业农村厅对认定的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基地在有效期内开展中期评估,中期评估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给予摘牌处理。

五、时间安排

各市农业农村局于2021920日前完成辖区内省级农作

物品种展示评价基地申报材料的审核和现场考察,将符合条件的

展示评价基地申报材料和推荐意见报送至省农业种子总站。

联 系 人:姚宏亮

联系电话:0351-7030803

 

附件:1.省级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基地认定申请表

2.省级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基地认定申请材料主要内容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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