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我省农业地方标准体系,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根据《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六批山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晋市监发〔2020〕189号)安排,确定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度提出的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53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山西省《省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地方标准制定工作规范》(DB/T1665-2018)和《山西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试行)》要求,结合农业标准起草单位特点和工作实际,开展标准起草、审查工作。
2.标准起草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本部门的标准制修订项目负责,统一管理本部门相关单位的起草工作。标准起草单位要为项目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人力和经费保障,确保项目能按期高质量完成。
3.起草单位要严格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撰写标准草案和编制说明,标准草案必须是TCS文本,对不符合要求的,起草单位要重新编写;对于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评审会和答辩会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各起草单位要认真修改完善。
4.时间安排:初审工作于8月30日前完成,复审工作于11月30日前完成。各起草单位于7月20日前将标准草案和编制说明盖章后报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对材料进行把关,合格后组织初审。
5.初审材料清单:标准草案、编制说明(纸质每人1份,电子版),规范性引用文件、参考资料,试验验证数据、报告或资料,意见反馈表、意见汇总处理表、签到表、表决表,标准主要内容、编制情况及主要意见处理情况介绍。
联 系 人:安佰鲜 和 亮
联系电话:0351-8235283 4048070
邮 箱:sxnybwh@163.com
附件:2020年度第一批山西省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