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北楼3楼1号会议室(太原市新建路59号)。
三、复审提交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
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已就业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机构)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复审时提供模板)。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8.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2.本公告发布前,已电话通知本人,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1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咨询电话:0351-8235027
附件: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