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34189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类 |
发布机构: |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 成文日期: | 2022年05月20日 |
标 题: |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88号提案的答复 | ||
文 号: | 晋农函〔2022〕143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20日 |
民盟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完善我省正高级农艺师评价标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职称评审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和人社部工作要求,结合我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际和特点,省人社厅每年都会指导我省高级农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对农艺、畜牧、兽医、农经等专业范围的评审条件进行修订完善。
近年来,我省高级农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在省人社厅的指导下,逐步突出技术创新和推广、标准制定、项目参与、社会和经济效益等评价指标,弱化将论文作为绝对性限制因素。主持参与编写的农业农村重大政策法规、论著、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荣誉奖励等均可作为专业技术工作报告的支撑材料。对专业技术人员在学历、年限方面不符合申报要求,但在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民增收、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及农村改革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或急需紧缺的优秀农业技术人员,放宽条件限制。
从2020年起,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为县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增设“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正高级)资格称谓,评审标准较省级、市级申报人员降低:
1.学历要求放宽。县级及以下申报人员业绩突出,作出重大贡献的,由3名正高级同行业专家推荐申报的,学历可放宽到大专破格申报。
2.业绩成果要求降低。与省、市级专技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相比,奖项标准降低,例如不设置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等奖项要求;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由一等奖变为二等奖;主持或参加制定国家标准或农业行业标准由2项变为1项;获得3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经济效益达1000万元以上,变为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经济效益达800万元以上等。
3.学术能力水平要求降低。与省、市级专技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相比,作为主持人或者技术负责人(前1名),本人撰写或主持编写的农业农村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规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大技术推广项目总结报告、技术咨询报告、学术交流报告等研究成果由10篇以上变为3篇以上;在国家级本专业学术技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由3篇变为1篇等。
这些评审条件的设置,强化了职称评审的基层激励导向,将有力引导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基层一线,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作出应有贡献。同时,感谢您对我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吸收、采纳您的宝贵建议,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沟通。
以上答复贵单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贵单位对省政府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刘志杰
承 办 人:李宗桦
联系电话:0351-8235207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