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24555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类 |
发布机构: |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 成文日期: | 2024年05月10日 |
标 题: |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50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晋农综函〔2024〕29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5月10日 |
陈虎斌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物综合利用和奖补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很好,对我省农业面源污染物综合利用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一、关于“秸秆综合利用成本高,建议出台补贴政策”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目标,以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为抓手,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作为重点,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在优惠政策落实方面,2016年以来,我厅累计利用中央财政资金6.2亿元,在全省80个县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扶持培育了一批秸秆还田、收储运和离田加工利用的市场化主体,完善了秸秆收储运体系。通过政策引导、项目带动、主体参与,构建了秸秆高质高效利用机制,发布了麦秸覆盖-玉米秸秆旋耕还田等13项秸秆综合利用主推技术,总结了“玉米机收+秸秆还田+深松深耕”农业生产托管模式等6种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运行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我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由2018年的89.87%提高到2022年的92.94%。部分地区也出台了当地的扶持政策,如:太原市连续8年出台普惠政策,玉米、高粱秸秆利用每亩补贴35元;晋城市连续4年支持秸秆“五化”利用和收储运体系建设,市财政累计投入2000余万元。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争取中央资金,重点开展养畜模式县、沃土模式县和能源化利用模式县建设,做好典型示范。鼓励市、县出台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资金投入机制,推动全省秸秆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塑料薄膜连续多年不回收,薄膜都在地里数年不能腐烂,成了新的污染源,希望出台补贴政策”的建议
我厅高度重视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工作,切实加大政策指导和扶持力度,不断建立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网络体系和有效运行机制。一是强化政策引导。印发《关于加强春耕备耕期间地膜回收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全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及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督促各地抢抓春耕备耕、秋季回收等关键时节,强化废旧农膜回收及清理整治,建立回收台账。联合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用薄膜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推进农用薄膜全程监管,组织打击生产销售非标地膜、不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等违法行为。二是扶持建立回收处置体系。2017-2019年,落实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资金1900万元,在怀仁、神池、阳高、万荣、吉县5个县实施农膜回收利用试点项目,共建立村级回收网点126个,扶持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4家,涵盖捡拾、回收、资源化利用等各个环节,建立农膜回收利用体系。通过示范带动,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网点182个,农膜回收企业20个,加工利用企业13家。2022年起,农业农村部启动实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支持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2023年,我省被农业农村部列入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省份,在8市36个县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190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20万亩。今年,我省将继续实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在全省11市45个县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进一步提升我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三是推动形成地膜回收机制。通过试点项目示范带动,构建有效废旧地膜回收机制,提高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目前,试点探索的地膜回收机制主要有:试点地膜生产者服务延伸机制,推动形成生产、回收、利用一条龙市场化服务;试点地膜回收区域补偿制度,探索建立耕地地力补贴资金与地膜回收相挂钩的补贴机制,引导农民自觉回收地膜、保护耕地质量;开展废旧地膜“以旧换新”,通过财政资金采购高标准易回收的地膜,按照一定比例兑换回收农户捡拾的废旧地膜。此外,我厅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申请废旧地膜回收示范县项目资金的请示》,申请在废旧地膜回收和处置环节加大支持力度。四是加强培训宣传教育。我厅将宣传教育作为重要抓手,加强地膜污染防治科普宣传,编制印发了《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指导手册》,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的宣贯执行,通过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地膜污染防治相关法规政策、标准及典型案例。指导各市农业农村部门通过网络媒体、悬挂横幅、发放明白纸、科普挂图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有效提高农民群众对废旧农膜污染危害的认识,提升公众参与地膜污染防治的自觉性与积极性。组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宣贯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解读政策要求、增强业务能力,提升我省地膜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水平。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与省财政厅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健全地膜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推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加强农田“白色污染”治理。
三、关于“秸秆禁烧成本较高”的建议
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我省每年选取12个重点县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主体进行奖补,每个县奖补500-700万元,2023年奖补资金规模达7496万元。下一步省财政将持续优化资金支出结构,统筹使用各类涉农资金,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四、关于“奖补回收地膜”的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地膜科学使用工作,2023年,中央下达资金6900万元,用于在36个县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190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20万亩。其中:加厚高强度地膜补贴30元/亩、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补贴60元/亩。考虑到目前农村普遍使用的普通塑料地膜回收难度较大,下一步,省财政将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对中央地膜科学回收利用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根据政策实施效果,综合评估出台高强度地膜和可降解地膜回收政策,进一步提升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省政府农业面源污染物综合利用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