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24557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类 |
发布机构: |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 成文日期: | 2024年05月13日 |
标 题: |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00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晋农综函〔2024〕78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5月13日 |
侯鹏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注重培养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
近年来,我省按照“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的要求,以发展壮大高素质、高技能农民队伍为目标,大力推进分层分类培育,着力提高农民培训的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实施农业经理人、新型经营主体、返乡入乡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带头人、种养加能手和能工巧匠培训五项计划,开展高素质女农民培育试点。从2014年实施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以来,全省累计培训92万职业农民,一批高素质农民正在成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和农民合作社领办人,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利用“耕耘者”振兴计划培育乡村治理骨干超过1000名。分层分类实施农业经理人等5项培训计划。下一步,我们将以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训为重点,实施农业经理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和种养加能手技能提升专项培训行动。全省培训5万人,颁证4万人,推动“培训持证一体、产业就业融合、增效增收同步”,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二、关于做好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部署
近年来,我省持续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提质行动,印发巩固提升改革成果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积极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入股等多样化发展途径。安排衔接资金6363万元,用于实施中央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及配套。平定县鹊山村入选全国首批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案例。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在黎城、吉县、陵川开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探索符合省情的发展路径。在翼城县等33个县(市、区)开展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试点,巩固“三资”管理贪腐问题整治成果。在1市19县开展“两个平台”试点,为全省推广提供借鉴。监管平台建成集体资金监测等11个模块,117个县(市、区)全部与省级实现技术对接。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家庭农场培育,开展示范创建,强化指导服务。强化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贯彻落实好财务、会计、审计等制度,积极探索成员财产权利多种实现形式,推动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三、关于加快推动发展农文旅融合新业态
近年来,我省着力推动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试点示范,省财政支持建设试点。连续4年举办以“尽赏田园 晋美乡村”为主题的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景点线路春季、秋季推介活动,累计公开发布74条线路、362个景点。鼓励发展乡村旅游,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建设文旅康养示范区,发展乡村旅游新业态,拓宽农特产品销售渠道,开发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进乡村民宿品牌建设,支持建设非遗工坊,以产业振兴促进持续稳定增收,2023年休闲农业营业收入达到108亿元,增长38%。下一步,我省将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建设,继续推荐县(市、区)作为国家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从“三大板块”经费列支400万元,实施乡村文旅体验场景项目,创意性打造乡村特色农产品、特色手工艺、特色民俗等产业,全面推进“创意下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