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索  引 号: 01215027601AAD/2021-00042 主题分类: 规划计划类
发布机构: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晋农办法发〔2021〕5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22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省委农办秘书处,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2021年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322


 

2021年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迈好第一步的关键之年。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加强立法保障、提升执法能力、增强普法实效、优化审批服务,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的方案》,加强党组对法治机关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党组定期研究法治工作制度,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严格落实集体学法制度,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对重大事项做到应审尽审。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智囊、助手作用,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积极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坚持依法治访,支持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三)全面强化法治督察考核。严格执行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将领导干部述法纳入年终述职内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厅各处站于12月底前向法规处提交本年度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工作总结;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于下一年度110日前向省厅报告本年度法治建设情况。

二、健全完善农业农村法规制度体系

(四)推进重要领域涉农立法工作。制订《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促进条例》,修订《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配合省人大起草促进转型发展管总的综合性法规和汾河保护综合性法规。加强法规规章清理。开展小杂粮、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调研,推动出台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规章。

(五)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分类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图,推进审核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建立省市联动机制,对各市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有效衔接,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确保农业农村部门制定的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六)做好法规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回复工作。立足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实际,结合农业农村部门工作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各级各部门起草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参与论证、共同协商等方式,化解分歧、达成共识,确保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三、着力构建高效顺畅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

(七)全面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自查和交叉互评工作,推动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按期完成改革任务。6月底前,全省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全部印发三定规定;12月底前,市县两级全部完成人员划转。

(八)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严格执行《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印农业法律法规规章汇编,印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制定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积极创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示范单位。推动制定全省农业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基本完成执法着装首次配发工作。

(九)加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力度。聚焦执法办案主业,围绕农资打假、品种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疫情防控、渔政、农村宅基地等重点领域,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查大案要案。组建省级执法办案指导小组,实地指导基层办案,提升农业执法效能。督导基层执法机构履职尽责,对疑难复杂案件、跨区域案件进行协调指导。与省公安厅建立会商研判机制,推动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落地,防止有案不移。

(十)强化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调整公布抽查检查事项清单,完善执法人员库和监管对象库。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编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程和工作手册,明确农业执法工作程序、履职要求、办理时限和行为规范等。建立案件办理通报制度和执法办案绩效考评机制,树立办案导向,强化执法责任。组织开展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提高基层执法办案质量。公布一批有震慑力的典型案例、发布一批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四、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

(十一)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起草制定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在总结七五普法优秀经验的基础上,鼓励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充分发掘地方特色,创新普法举措,推动八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

(十二)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工作融入行业管理、公共服务的各个环节,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农业大普法格局。制定年度普法责任制清单,大力宣传重点领域涉农法律法规,对新制定或修订的涉农法律法规,加强宣传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有效实施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三)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围绕服务乡村振兴大局,培育农村学法用法带头人、示范户,大力推动法律法规进乡村。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法治文艺表演、有奖竞猜、以案说法等形式多样的特色普法活动。拍摄抖音微视频、制作普法微电影,推动宪法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让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融入百姓生活。

(十四)提升机关干部法治素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涉农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内容,制定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举办2-3场法治专题讲座,提升机关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机关新任职干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引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五、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

(十五)深化农业领域简政放权。按照国家、省政府部署要求,简化农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申报材料,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拖拉机教练员、理论教员实行网上培训考试,加强与农业农村部、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联动协调。深入开展“五减一优”专项行动,对省级承办的27项行政审批事项,拟依法提请省政府决定改变管理方式,努力实现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全国最少。

(十六)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打通“一网通办”堵点,积极推行“全程网办”和电子证书签发,加快省级许可无纸化行政审批进程,全面对照国家最新事项标准规范,上半年全面完成“三级十同”任务,形成符合业务管理需要的基本目录,力争年内省级95%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推动“03711”行政办理时限在省级真落地、真见效,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以内,审批效率在省直部门中最高。举办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业务培训班,同时,要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及时掌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理许可过程中的难点,提升审批服务水平。

(十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5号),以及“证照分离”改革有关要求,做好法规、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梳理工作,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科学编制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逐个事项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应用程序等,将承诺情况及时准确推送给有关监管人员,为一线监管执法提供信息支撑,加强事中事后核查。

(十八)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清单管理。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省直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7号),公布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并动态调整,组织编制省级行政许可、行政确认清单(2021年版),制定完善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明确职能边界,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十九)着力提升便民服务热线办理质量。按照我省优化12345热线实施方案要求,充实完善热线知识库,强化为企业群众服务意识,推动实现企业群众诉求“直通必达”,承办处站“马上就办”,不断提高热线办结率和满意度。

(二十)建立退出机制。严把许可证延续关口,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或者不符合许可条件要求的,不予许可证延续。鼓励企业兼并重组,退出一批竞争力弱的小企业。

六、大力加强农业农村法治队伍建设

(二十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地把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贯彻到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中,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落地见效。

(二十二)增强履职本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增强全局观念、系统观念、战略思维。加强法律法规、三农政策学习,提高法治思维和专业素养,不断提升法治工作本领和能力。

(二十三)加强调研交流。围绕三农和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方面重大问题深入一线调研,为依法决策和制定政策提供充分依据。及时梳理总结农业农村系统普法宣传的典型经验,以座谈会、报刊、杂志、网络平台等方式,积极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成果的交流借鉴。

(二十四)持续改进作风。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党建与法治工作互融并进,打造政治坚定、勇于担当、善作善为、清正廉洁的农业农村法治工作队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我省实施办法,从严从实抓好作风建设,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筑牢反腐倡廉防线。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法律申明|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承办单位:山西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保留所有权

晋公网安备 14010602060459号晋ICP备12000773号 网站标识码: 140000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