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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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15027601BAX/2020-00385 主题分类: 项目管理类
发布机构: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实施意见
文      号: 晋农组办发〔2020〕24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7日
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我省农业农村投资面临多种困难,对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持续增收带来较大影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扩大全省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我省“三农”领域突出短板,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中农发〔2020〕10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推进“六新”项目建设,重点围绕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设施农业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实施一批牵引性强、有利于生产消费 “双升级”的现代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千方百计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规模,健全投入机制,拓宽投资渠道,优化投资环境,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筑牢农业农村基础,补齐“三农”领域短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为全省农业农村转型发展蹚出新路,为维护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提供坚实支撑。
    二、加快农业农村领域补短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一)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建设工程。依托我省杂粮、畜禽、蔬菜、鲜干果、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围绕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全政策链扶持,以拳头产品为内核,以骨干企业为龙头,以标准和品牌为引领,以现代农业科技为支撑,以园区建设为载体,聚焦精深加工主要环节,打造酿品、饮品、乳品、主食糕品、肉制品、果品、功能食品、保健食品等十大特色鲜明、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以山西药茶、大同黄花等为重点,支持上党区药茶、大同冻干黄花等一批项目建设。推动山西农谷和深圳国际食品谷双谷联动,对接“圳品”标准,提高产品质量。推动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项目建设,确保到2022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2500亿元。
    (二)设施农业建设工程。以我省设施农业优势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高寒冷凉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发展设施园艺为重点,重点实施良种攻关、规模提升、科技示范、冷链配套、市场建设、质量安全、装备提升七大工程,加快推进设施园艺、设施畜牧和设施渔业传统农业发展方式向现代农业转变,构建起完善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技术体系和经营体系,提升规模化、组织化、品牌化经营水平,力争到“十四五”末,全省新增设施园艺面积10万亩,改造老旧日光温室6000亩。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重点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开展整治田块、建设灌排设施、整修田间道路、提升耕地质量等工程,支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提高建设质量。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到2020年,全省建设高标准农田1900万亩,到2022年再建设400万亩以上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
    (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在山西农谷等集中主产区,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建设国家级的大型冷链物流基地;围绕水果、蔬菜、薯类等产业,在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贫困地区支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建设一批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通过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持续实施,基本建立覆盖广泛、布局合理、重点突出、流通顺畅、服务农户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实现鲜活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能力明显提升,产后损失率显著下降,产品溢价能力大幅提升,产销对接更加顺畅。
    (五)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程。强化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引领,开展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规划建设一批有原料基地、有企业带动、有科技引领、有服务配套的农业园区,重点支持园区内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工、科技、物流等特色产业短板,围绕特色产业引导重点项目入园入区,使园区成为各类先进要素、龙头企业和政策资金集中洼地。加快山西晋中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加快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开展现代农业生产性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展现代种业产业园建设,加强农业重大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
    (六)“六新”产业项目建设工程。围绕农业农村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实施农业“特”“优”战略,尽快形成一批“晋”字头农业自主创新成果,着力打造农业农村创新生态。在新基建方面,重点支持农村5G+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数据专题库、农业农村信息系统、天空地一体化观测系统、农业重点实验室等建设布局;在新技术方面,重点支持农业农村信息化、现代种业、耕地质量提升保育、农作物栽培管理、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食(药)用菌产业、畜禽健康养殖、动物疫病防控、农业生态环境、农产品精深加工、乡村人居环境治理等技术研发推广;在新材料方面,重点支持肥料、农药、生物制剂、新型环保农膜及材料、生物质新材料等研发推广;在新装备方面,重点支持农业智能机器人、农业机械化装备、关键技术装备等引进研制;在新产品方面,重点支持十大产业集群精深加工产品以及新型饲料、疫苗等研发推广;在新业态方面,重点支持创意农业、会展农业、众筹农业、托管农业、共享农业等培育。
    (七)动植物保护建设工程。重点强化动物疫病、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设施、应急防控和物资储备等工程建设。
    (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分类有序推动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完善资源化处理设施,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推进“美丽家园”建设。
    (九)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研究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开展城市管网向农村延伸工程建设。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建设。
    (十)乡镇污水处理工程。积极推进建制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优先推进人口密度较大的乡镇所在地,重点建设一批污水处理厂(站)和配套管网等设施,提高乡镇污水处理水平。抓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进一步强化运行管护,健全机制制度,明确设施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资金渠道,保障已建成的生活污水设施正常运行。
    (十一)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在完成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和通客车任务基础上,有序推进撤并建制村等具备条件的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等通硬化路建设,着力构建广泛覆盖人口聚居的主要村庄、直接服务农民群众出行和农村生产生活的农村基础公路网络。
    (十二)农村电网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重点加快0.4千伏设备改造和老旧电缆线更换,不断提高农村电网整体运行水平。
    三、多渠道加大农业农村投资力度
    (一)加大农业农村领域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加大对农业农村领域的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力度,通过一般债券支持乡村振兴领域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通过专项债券重点支持符合专项债发行使用条件和有一定收益的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现代农业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镇污水治理等领域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建设。要做到“三个优先”,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项目要优先入库推荐,各级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发债项目要优先发行,各级政府要将当地地方债额度优先向农业农村领域投资。
    (二)保障财政农业农村投入。省市县各级财政加强“三农”投入保障,预算资金继续向“三农”补短板重大工程项目倾斜。扎实开展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区域调剂使用,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按规定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重点项目。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扩大以工代赈规模,重点支持农村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增加就地就近就业岗位。
    (三)加大金融服务“三农”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落实普惠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政策举措,推动金融扶贫与产业扶贫融合发展,重点加大对当地特色优势产业的金融支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依法合规开展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依法合规加大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业务支持。鼓励开展县域农户、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持续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和小农户信用贷款政策。鼓励开发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模式。大力发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贷、首贷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和主体,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农业农村部门要协助提供项目推介,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转型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切实发挥好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稳步做大政策性业务规模。充分运用支农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涉农信贷投放。不断完善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政策,推进小麦、玉米等完全成本保险和产量保险、收入保险试点,积极探索开展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继续落实县级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支持我省各地特色农业保险发展。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融资,筹集低成本和长期资金,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拓展融资渠道。
    (四)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制定出台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政策,加强指导和服务,明确支持的重点领域,细化落实用地、环评等具体政策措施。在设施农业、农产品物流和交易平台、旅游休闲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方面实施一批PPP项目。积极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公司信用类债券和涉农中小企业集合债、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的发行。扩大公司信用类债券支持乡村振兴的规模。加大农业企业在公开市场股票发行支持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县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作为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重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农办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人行、银保监局、证监局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农业农村部门要抓紧制定农业农村发展相关规划,建好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发展改革部门重点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和农业农村专项债项目审核推荐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资和政府债券对农业农村项目的支持力度;金融部门重点做好加大对农业农村的金融信贷支持力度。
    (二)严格督导考核。把各市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纳入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作为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内容。建立健全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制度,强化对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提高对“三农”领域信贷风险的容忍度。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向省政府报送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情况。
    (三)做好规划编制和项目储备。省市县要按照加快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要求,编制好“十四五”农业现代化三大省级战略、十大产业集群培育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规划,抓紧制定修编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工程项目专项建设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建设重点和投资方向,做好重大项目储备,高质量开展项目实施前期工作,扎实开展项目可行性论证,加快建立长短结合的项目储备库,及时推出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选定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接主体,支持项目及早实施落地,形成实物工作量。
    (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依规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加快审批进度,规范行政执法,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涉农企业负担,有效保护各类投资主体合法权益,稳定投资信心,激发投资活力。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等要素改革,保障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改善农业农村投资环境,强化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要素和环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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