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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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2617 主题分类: 其他类
发布机构: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9日
标      题: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渔业渔政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晋农办发﹝2024﹞29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9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渔业渔政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省水产中心:

为贯彻落实2024年党中央/中共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办主任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渔业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高效能治理能力,切实做好2024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努力实现2024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同比增长8%左右目标任务,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渔业转型升级,稳步提升水产品生产效能

一)稳固拓展养殖空间。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行为的通知》,进一步增强合力、强化举措,推动压实各级责任,进一步优化发证登记流程,规范发证登记行为,持续推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实现应发尽发,使全省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25万亩左右。加快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科学推进大水面增殖生产,打造大水面生态渔业示范基地4个。因地制宜推进稻(莲)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发展稻(莲)渔综合种养3350亩。积极发展盐碱地水产养殖,大力推广“以渔降盐治碱 ”治理改良盐碱地的有效做法。

(二)加快发展现代设施渔业。坚持生态优先,加快推动养殖尾水治理,制定印发《山西省流水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治理技术指南》,稳步推进流水池塘改造提升和养殖尾水达标治理,不断扩大池塘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面积。加快发展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建设以陆基池(桶)循环水养殖、温室渔菜综合种养为主要模式的工厂化设施渔业养殖场35个、70000立方水体,快速提升名优水产品生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宜渔盐碱地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发展盐碱地设施渔业养殖,建设宜渔盐碱地设施渔业养殖场500亩,促进盐碱地有效治理利用。适时举办现代设施渔业现场培训班。

二、聚焦产业发展重点,推进渔业技术创新发展

(三)加强渔业技术和信息化支撑。聚焦渔业发展实际和现阶段渔业重大技术需求,凝聚省渔产业技术体系和渔业科技人员创新力量,破解产业发展问题瓶颈,促进渔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研究信息化支撑渔业现代化路径方式,推进渔业智慧化、数字化发展,建设一批智慧渔场。以建设山西省农业农村信息一体化管理系统为契机,加快推进渔业统计信息化系统投入运行。依法依规开展渔业统计工作,持续开展基层渔业统计人员培训,进一步压实统计责任,规范统计流程,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四)持续提升生态健康养殖水平。集成示范一批年度重点推广的养殖品种和技术,示范推广渔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推动形成“国家-省-市”三级骨干基地梯队,加快扩大骨干基地覆盖率。持续开展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创建国家级示范区2个以上,以点带面提升水产生态健康养殖质量档次。

(五)推进水产种业振兴。强化水产种质资源普查结果应用,全面完成山西省水产种质资源库建设。推动临猗县中华鳖省级良种场创建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加强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运行管理,不断提升水产种源保存和水产良种生产供给能力。加快补齐鲈鱼、罗非鱼等名优品种苗种供给不足短板。加强水产苗种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和产地检疫制度,推动建设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

三、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促进高水平保护

(六)强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严格执行禁渔期禁渔区规定,发布2024年禁渔期管理通告,开展黄河、海河流域禁渔专项执法行动,切实保护好水生生物资源。不断强化苗种供应体系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在定点建设的社会增殖放流平台开展放流活动,按照“哪里来哪里放”的原则,不断提高增殖放流效果和质量。6月6日全国放鱼日同步组织山西活动,逐步加大珍稀濒危物种和地方土著鱼类放流数量,全年放流各类水生生物600万尾以上。健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制度,严格涉保护区建设项目专题影响审查,落实涉渔工程生态补偿措施。持续开展渔业资源调查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加强外来入侵水生动物常态化监测和防治。

(七)强化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加强对海洋馆、水族馆等繁育展演场所监管,组织开展在养重点水生野生动物摸底调查,推进水生野生动物标识管理。强化对餐饮、中药材、珠宝工艺品等加工利用重点场所检查监管,严打非法经营利用行为。确定省级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不断提升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

四、大力推进产业融合,推动渔业综合开发

(八)提升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发挥好渔业产业接二连三作用,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聚焦优势品种、重点地区和市场需求,加快水产品初加工与冷藏保鲜产业发展,推进发展水产品冷链物流和水产预制菜产业。深度挖掘产业增殖空间,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垂钓、餐饮娱乐、旅游观光、渔事体验、科普教育等休闲渔业,推进渔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强化品牌建设,以黄河鲤、黄河鳖品牌打造为切入点,不断提高品牌水产品知名度、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五、强化执法监管,守牢渔业安全底线

(九)扎实开展渔政执法监管。开展以严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专项行动、重拳打击电鱼行为专项行动、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等六个专项执法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山西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强化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大重点区域执法装备配备,组织参加渔政执法骨干人员能力提升活动。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建立信息互通、情报共享、执法合作等机制,推动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加强重大案件跟踪督办,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升震慑力。

(十)持续强化渔业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精准预防,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实施2024年渔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对全省渔船数量规格等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档立卡。聚焦渔船集中区域,探索专业化组织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加快老旧渔船更新改造,强化消防救生设施配备,提升渔船本质安全水平。加强渔业船员管理,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升应对风险事故能力。探索实施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十一)严格管控水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山西省2024年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强化重点违禁药品残留监测及监管执法,以大口黑鲈、鲫鱼、鳟鱼、鲟鱼、乌鳢为重点监测品种,组织开展水产养殖药物残留攻坚治理。启动实施以地西泮、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主要检测项目的水产品快速检测,持续深入开展以地西泮为重点的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确保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组织实施《山西省2024年省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加强草鱼出血病、锦鲤疱疹病毒病等重要水生动物疫病监测,提升水生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六、进一步深化改革,夯实渔业发展根基

(十二)加强渔业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修正《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不一致内容,年内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修订《山西省水生动物防疫应急预案》和《山西省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提升渔业领域应急管理水平。推动渔政执法监督,组织参加渔业执法案卷评查。落实行政审批改革相关要求,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多措并举推动渔业法律制度宣传普及。

(十三)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加强渔业现代化建设政策研究,推动出台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用地用水等要素保障。管好用好各类渔业发展补助资金,进一步做好项目谋划,做实项目前期、简化项目流程、优化补助方式,加快渔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确保支渔项目按时完成,支渔资金高效使用,奠定渔业高质量发展坚实基础。

附件:

1.2024年水产品产量任务分解表

2.2024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

3.2024年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

4.2024年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5.“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3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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