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0112 | 主题分类: | 工作动态类 |
发布机构: |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 成文日期: | 2025年01月07日 |
标 题: |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批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 良种扩繁推广场和核心种公畜站遴选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晋农办发〔2025〕4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1月07日 |
各市农业农村局、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
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山西省“十四五”现代种业发展规划》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四批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推广场和核心种公畜站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依据
按照《山西省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推广场和核心种公畜站遴选标准》(见附件1)开展遴选工作。
二、遴选数量
全省范围内遴选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推广场和核心种公畜站共10个。
各市不受申报数量和养殖畜种限制,但要保证质量。
三、遴选程序
1.申请。凡符合《山西省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推广场和核心种公畜站遴选标准》的申报单位,可向所在地县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山西省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推广场和核心种公畜站遴选申请表》要求提交完整的附件材料。
2.材料完整性审核。县农业农村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核,出具意见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3.材料真实性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并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对符合遴选标准的分类汇总后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
4.专家审验。省农业农村厅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开展审验,形成审验意见。
5.确定公布。经审验符合条件要求的,确定为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推广场和核心种公畜站,并予以公告,有效期5年。
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可直接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
四、有关要求
1.有关文件及申请表格可在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官网(http://nynct.shanx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2.各级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通知辖区内具备条件的申报单位准备申报材料,积极进行申报,并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3.正式申报文件及申报材料双面打印,采用A4纸胶装成册,一式二份,报送至山西省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12号),电子材料(PDF格式)发送至邮箱sxxmzx2022@163.com,省农业农村厅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
4.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准备材料,按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当年及次年申请资格。
5.所有参与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受理单位应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各项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联系方式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
联 系 人:李友佳
联系电话:0351-8235726
山西省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程彩虹
联系电话:0351-4066337
附件:1.山西省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推广场和核心种公畜站遴选标准
2.山西省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推广场和核心种公畜站遴选申请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