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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2年01月19日 来源:法规处

2021年,省农业农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始终把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放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局和三农事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坚持高位统筹,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落细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厅党组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和机关干部这一重要群体,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学习和集中研讨。充分利用三农大讲堂邀请省内知名专家教授,为全厅干部作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使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为厅机关全体公务员和厅属各事业单位购置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书籍1000余册,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建立完善法治建设领导机制。厅党组始终坚持把落实中央和我省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成立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分管法治工作的厅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厅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层层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印发《2021年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细化分解《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及我省实施方案工作任务。2021年,厅党组共研究法治工作11次,中心组学法19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6场。

三)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党组书记、厅长坚持以上率下,发挥领头雁作用,制定党组书记和党组主体责任清单5方面33条,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坚持对加强全系统法治建设、农业农村重点领域立法、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法治工作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严格落实集体学法制度,强化重点对象学法,党组中心组领学12次,三农大讲堂讲学14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研学41次。坚持带头讲法治课,先后2次在全省换届后县(市、区)党政正职培训班上作《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辅导。推动举办 “乡村振兴与乡村振兴促进法论坛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落实集体决策制度,召开党组会52次、厅长办公会16次,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推动了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大力加强法治机构建设。法规处作为专门法治工作机构,同时承担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现有5名专职工作人员(其中3人拥有法学专业),辅以5名外聘法律顾问、5名公职律师,形成内脑外脑有机协作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厅党组书记多次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省委编办批复,在我厅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中,调整设置山西省农业农村经济与法律服务中心,进一步壮大法治队伍,增强法治工作力量。

(五)严格落实年终述法制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年度述法制度,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挂钩、同推进。强化法治督查考核,对全体班子成员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坚持一票否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厅目标责任考核指标,采取书面汇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厅属各单位报送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的基础上,通过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核实,确保法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法治引领,健全完善农业农村法律规范体系

(一)高质量完成涉农立法项目。坚持以良法善治为目标,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加快推进涉农地方立法。制定出台了全国首部农业生产托管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为全国农业生产托管立法探索提供山西路径;在全国较早修订通过《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体现很强的地方特色;参与制定《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全力推动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

(二)全面开展法规规章专项清理。结合放管服效改革和上位法制修订情况,对现行有效的13件涉农地方性法规、3件省政府规章和70余件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4次专项清理,建议废止《山西省肥料管理办法》并提请省司法厅审查。对有关厅局起草的48件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三)严格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制定《山西省农业农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绘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图,提高审核工作效率和备案率,严把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法治关。印发《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更好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年共审核各类文件101件、经济合同167份,依法将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报省司法厅审核、备案,并在省政府公报公布。

三、坚持深化改革,全面依法履行行政职责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 “两集中两到位一枚印章管审批制度,签订行政审批事项授权委托书,切实做到大厅之外无审批。制定印发《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县市初审转报类事项服务指南》,编制《2021年版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进一步优化了行政审批服务。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安排部署,印发了《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对48项涉农改革事项进行了调整,取消审批6项,审批改为备案2项,拟实行告知承诺6项,优化审批服务34项。全年取消1项、下放11项涉农业审批事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由改革之初的81项压减到38项,减少了53%,位居全国第二少。

(二)创新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模式。大力压缩办理时限,全面实行“03711”行政办理时限制,即办件当场办结、企业注销3个工作日内办结、初审转报类事项7个工作日内办结、新设立企业行政许可10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延续行政许可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实现服务最好、效率最高。不断创新评审方式,实行了远程视频勘验评审方式,为40多家申报企业办理了肥料登记初审”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等多个现场审核事项,受到了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

(三)积极推进新型监管平台建设。以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为依托,通过分类标注等各种方式,采取分步制定、动态调整的方式,全面梳理汇总省级层面的监督检查事项,梳理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1项,明确抽查检查依据、主体、内容和方式,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及重点检查、专项整治分库,完成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录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动态调整监管事项目录,及时编制检查实施清单,提升监管覆盖率,实现农业农村领域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四、坚持全面发力,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强力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调研形成《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研判报告》,与省委编办2次对接沟通,吃准吃透、用准用好改革精神;召开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专题培训会,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将全省改革情况纳入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情况通报》,印发10期综合通报和1期专项通报,以长牙齿的硬措施推动改革;成立5个评查小组开展跨市交叉互评,督查改革进度。省、市、县三级106个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三定出台率和人员划转率均达到100%,提前完成农业农村部提出的四个到位改革要求,基本实现物理融合到化学融合的转化,产生了量变到质变的飞跃,受到农业农村部的充分肯定。

(二)全力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定《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山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实施办法》《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实现全系统执法一个标准规范。出台《山西省农业农村厅调用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成立省级执法办案指导小组,强化省级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编印《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汇编》《农业农村部法律法规解释答复汇编》,为执法人员提供执法工具书。印发《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2021—2023年)》,开展执法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案卷大评查,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创建第三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4个、示范单位1个,总量持续位居全国前列。文水县农业农村局代表我省在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三)严厉依法打击涉农违法违规行为。聚焦执法办案主业,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种子执法监管年、渔政亮剑、非洲猪瘟假疫苗、非法添加瘦肉精等专项治理行动,全省农业农村部门共查办案件1945件,移送公安机关11件,均比去年翻了两番。公布上半年全省农业行政执法10大典型案例,入选农业农村部10大典型案例1例。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农资34.2吨,对不法分子形成强力震慑。长治市农资执法经验做法入选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动态》。

五、坚持广泛发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全方位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以专题辅导、专题讲座、主题宣传、法治论坛为抓手,多层次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高规格举办 “乡村振兴与乡村振兴促进法主题论坛,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等作主旨演讲,深度解读乡村振兴促进法。特邀农业农村部立法处长为全厅干部作了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讲座。乡村振兴促进法施行日,省市县三级联动、农业农村与司法行政部门携手,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了20余场以学党史 办实事 送法进乡村为主题的现场宣传活动。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直播活动,通过农视网、新华现场云、今日头条等28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受到广大群众和网友的一致好评。

(二)全面启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省农业农村厅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实施方案》,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全省每个行政村。2021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动员、广泛发动,优先在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人民调解员、网格员、致富带头人中选拔示范户,编印《农村适用法律法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读本》等培训资料,开展集中培训831期,综合执法队与示范户开展结对子活动45次。深入挖掘优秀典型,配合农业农村部在运城盐湖区雷家坡村拍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宣传片,讲好农村学法用法故事,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

(三)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12个牵头处室、40余项普法任务。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乡村振兴局、吕梁市政府,在临县佛堂峪村举办了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春风万里 绿食有你绿色食品宣传月等10余场专题活动贯穿全年,各类普法节目精彩纷呈,老百姓听得明白、看得欢乐、记得清楚。推进全过程普法,召开动物防疫条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新闻发布会,举办动物防疫法、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等6场专题培训,公布执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制作推出了《山西省促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发展条例》宣传片、30集《阳光农安 共建共享》专题片,陆续在山西卫视及腾讯视频等新媒体平台播放,形成了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六、强化政务监督,积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制定出台《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处站,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落实。举办政务公开专题培训,邀请省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人现场专业培训、答疑解惑,进一步提升全厅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全程督办管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全年3件依申请公开事项依法依规答复。落实落细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政策解读有关规定,对全年制发公文严格把关审核,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充分运用厅网站、山西农业农村官方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农业农村政策信息。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公开信息2914条,发布政策解读88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持续推进零上访单位创建。采取排查梳理、源头化解、依法治访方式,强化信访零案件创建。建立省、市、县三级包联制度,实行省厅领导包市、市局领导包县、县局领导包案工作机制。成立7个包联小组,分别由厅级领导带队、相关业务处站带案下沉市县,针对排查出的信访问题及省联席办双交办的723件重复信访件,坚持一案一策” “一事一议,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律师参与、专家会诊的方式,推动积案化解。2021年,我厅共受理信访事项150件,已办结143件,办结率为95%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夯实完善土地承包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指导各市县加强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全省115个农业县(市、区)设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聘任仲裁员2730人,涉农乡镇全部设立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行政村设立调解小组,不断完善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纠纷化解机制。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再回头看,妥善解决应确未确、权属争议、证书发放不到户等问题,为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依法调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各类问题34098件。

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新形势下三农干部法治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农业法治机构和工作人员有待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条件保障难以满足执法工作需要等。建议省委依法治省办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切实加强基层法治工作机构建设,推动尽快明确综合执法机构性质,加快落实执法条件保障,更高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全省农业特色转型、优质高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扎实做好三农重点领域和重大改革立法工作,不断完善具有山西特色的涉农地方性法规体系;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三是大力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确保全省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立体化推动宪法法律进乡村,不断开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新局面,为全方位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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